(一)出台《政策措施》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二)《政策措施》围绕鼓励企业扩大就业规模、落实政策性就业岗位、鼓励支持基层就业、强化就业创业指导、引导扶持创新创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强化精准招聘服务、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大就业见习力度、加快完善实名登记服务、做好困难帮扶工作、强化就业权益保护、狠抓目标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13条具体细化的措施,突出导向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三)进一步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企业扩大就业规模,明确了支持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税费减免政策;落实政策性就业岗位,扩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专升本及研究生招生规模;鼓励支持基层就业,稳定扩大各类基层服务项目招募数量,落实就业社保补贴、高定工资档次、职称评审倾斜等政策;引导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资金、场地等支持,并提供创业服务;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共享经济、平台经济、新业态及新兴产业就业创业,明确了具体的减税标准和社保补贴办法。
(四)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强化就业创业指导,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列入教学计划,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更注重人才培养、社会需求和就业的良性互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明确了毕业学年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的补贴办法;规定了脱贫人口、城乡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低保家庭学员中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全面落实“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强化见习规范管理,落实见习补贴政策,激励见习单位更多留用见习毕业生。
(五)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完善实名登记服务,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跟踪服务,对毕业年度内进行实名制登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强化精准招聘服务,完善高校毕业生省级就业市场、14 个省级分市场、各高校校园市场三级联动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开展毕业生就业云服务活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打包一件事”快办行动,进一步简化手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便利服务。
(六)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对“六类”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依托求职创业补贴发放人员数据库,建立低收入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帮扶清单,开展“一对一”帮扶。
(七)进一步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护。要求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切实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就业环境。要求加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着力规范网络招聘秩序,依法打击“黑中介”、校园贷、虚假招聘、乱收费、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
(八)进一步强调目标责任落实。要求健全目标落实、部署推进、定期调度、督促检查机制,压实目标责任。要求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资源对接、服务协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