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税费优惠、降低物流通行成本、建立物流企业白名单制度……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物流行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七个方面20项政策措施,为物流业复苏按下“快进键”。
落实税费优惠
针对当前河南省交通物流运输现状,《措施》提出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运输、仓储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幅度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措施》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起,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业企业享受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并一次性退还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同时,中小微物流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以上的设备器具,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降低物流通行成本
物流通行成本如何降低?《措施》要求,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采取全路网、桥隧分车型折扣方式,即在现行通车路段的通行费标准上,对2至6类货车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疫情期间对当地物流运输车辆高速通行费给予适度补贴。
安排省级专项交通资金,对重点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实施疫情防控和运营困难补贴。同时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等给予补助。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抓住国家新出台的1000亿物流仓储领域再贷款政策,积极争取扩大河南省物流企业融资规模,支持物流企业生产经营、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升级改造。
支持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重的企业开辟业务办理专用通道,优化信贷审批流程和服务。
《措施》提出,对于因疫情影响偿还贷款暂时困难的运输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和个人延期还本付息申请,通过贷款展期、续贷、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给予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本息最长可延6个月。
建立物流企业白名单制度
《措施》提出,建立物流企业白名单制度,结合我省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和物流企业业务规模、服务网络、设施水平、等级评定、信用记录等,确定一批服务保障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的重点物流企业(园区),对其从业人员按照白名单管理,推广实施货物运输“直通车”制度,享受入豫提前报备、免费核酸检测等相关优惠政策,保障应急情况下白名单企业物流运输通畅。
实行便民利企服务
如何在特殊情况下更为便民利企?《措施》指出,推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交管业务特事特办,全力保障物流运输畅通安全。对未持有相关证件但经核实属于运输重点物资的车辆,最大限度给予通行便利。对重要应急物资和重点企业运输任务的车辆,必要时可采用警车引导、接力护航方式给予支持。
推行交管业务、营运车辆年审业务“延期办”措施,对营运车辆逾期未年审、机动车逾期未检验、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或未审验的,统一延长至2022年7月底,延期办理期间不予处罚。推广使用城市配送货车12123App电子通行码,提升应急物资运输通行证核发效率。
同时,健全小微物流企业的信用修复救济机制,开通受疫情影响违约失信行为信用修复“绿色”通道,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审核。
支持建设应急物资转拨基地
支持各地依托国家和区域物流枢纽、大型物流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建设一批平时服务、急时应急的物资转拨基地。加快物流、防疫设施改造与功能嵌入,科学设置干线运输和城市配送功能分区,做到车辆严消毒、人员不接触、作业不交叉,提升疫情条件下物资存储、分拨、配送调度管控水平,确保在疫情静态管理情况下畅通物流正常运转通道。利用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一批应急物资转拨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措施》还要求,组织开展物流纾困解难、保通保畅等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发现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其加快整改;对于严重影响货运物流畅通和物流企业正常经营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