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本报告由基本情况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主要通过罗山县政府网站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灵山镇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376-2252080)。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6年以来,灵山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建设阳光政府工作体系,从实际出发,以信息公开为切入点,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现将我镇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灵山镇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在党政办,由镇党委秘书万文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日常工作由镇党政办承担,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落实公开内容。依据《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镇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3、强化工作督查。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依法管理,督促检查, 强化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积极贯彻实施信息督查检查制度,严格把握公开程序,边学习、边修改、边完善,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主要采取公开目录、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公开栏等多种公开形式,分机构信息、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政信息、承诺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7个方面,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一)公开内容。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6年,我镇在政府门户网站已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条,其中主动公开2条,全年无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公开不及时情况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二)公开形式。我镇信息可以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公开资料、公开栏、其他等6类公开形式进行公开。但我镇主要采取了罗山县政府网站、公开栏和公开资料3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灵山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对需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二是公开程序还不规范,需要公开的内容有时未经审批登记;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不够细致;四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今后,我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宣传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全镇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