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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街道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 : 2017年02月24日  来源 : 丽水街道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29304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罗山县丽水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xinyang.gov.cn/luoshang/xcgwh)上查看、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存在疑问,请联系丽水街道办事处综合室,电话:0376-2172936。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

丽水街道始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明确责任,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丽水街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同志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程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奠定基础。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丽水街道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2016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三)强化日常管理工作

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丽水街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社会不稳定的信息,均积极主动予以公开。

2016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主要是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站(http://www.luo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xinyang.gov.cn/luoshang/xcgwh),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电子显示屏、多媒体电子查询系统及信息公开栏等多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领导班子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工作总结、重要情况摘报、便民服务、招商引资、拆迁安置、党风廉政建设履行情况等。

本年度有一条个人对街道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丽水街道及时予以回复处理。

未发生针对丽水街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的举报投诉等。

经统计,2016年度丽水街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3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48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5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基本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四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有关部门应组织培训。

四、2017年总体打算及工作措施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

一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继续充实公开内容。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

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这种新兴的政府服务职能,为自己的生活、工作提供便利。

四是注意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继续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认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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