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将至,人流、物流、车流相对集中且频繁,为有效落实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灵山镇坚持做到“四到位”,切实加强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是认识到位。成立检查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充分认识做好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到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早、抓紧抓实。
二是宣传到位。通过横幅、电子屏、微信、宣传单等形式,结合灵山镇清明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进村、入组、到户,做深做细做实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氛围。特别是针对清明期间生产作业、用火用电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杜绝不安全行为。
三是排查到位。检查小组对全镇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单位以及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强化消防安全、安全用电用气用煤、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领域专项治理,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四是处置到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清明期间生产安全预测预警机制,确保应急机构、救援队伍、物资储备等应急措施全面落实。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完善清明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力求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
截止目前,电力部门排查重点场所12处,整改安全隐患5个;公安交通部门排查消防重点场所24处,排查车辆安全出行78辆,整改问题2个,整顿车辆11辆;城保中心排查镇区建筑工地3处,对镇区安全生产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了整治消除,保证了清明期间辖区群众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