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竹竿镇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网格+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做到力量下沉在网格、法律服务在网格、矛盾化解在网格、社会稳定在网格,有力实现“微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因工作成绩突出,近日,竹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持续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及规章制度,细化任务清单,健全完善镇、村党员干部包保网格、走访群众制度,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发现、主动解决”,实现矛盾纠纷排查无“盲区”、无死角,调解服务“零距离”。同时全面推行“情理法”交融、“多元化”解纷的矛盾纠纷调解新模式,坚持用“情”为先,“礼”为要,“法”为底的原则处理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做好说服和思想疏导工作,用真心解心结,用真情赢民心。
二是创优运行体系。高标准打造镇级“枫桥式”综治中心,建立“1+N”工作模式,整合综治、司法、公安等部分职责职能,设立一站式服务接待大厅,采用“常驻+轮驻+随驻”,形成“中心吹哨、部门报到”良好工作局面,实现群众办理调解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调处。同时在全镇22个村(居)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实现镇、村两级工作站全覆盖。
三是提升业务能力。为辖区22村(居)配齐法律顾问,不定期进村庄、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开展宣传教育,耐心向群众宣传信访知识,教育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及时解答村组干部和调解员的法律咨询;主动邀请县司法局、县妇联专家到镇开展多轮次“法律明白人”培训会,全面提升基层干部法治素养和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
四是做优考评体系。细化各部门和村(居)三零创建暨践行枫桥经验考核细则,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推荐使用的重要依据,以追责问责倒逼担责尽责。
下一步,竹竿镇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通过筑牢网格、完善功能、做实服务,持续用好社会治理“绣花针”,持续提升辖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助推社会治理工作提效增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