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现脱贫摘帽任务,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创建魅力丽水,丽水街道办事处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人居环境整治的统筹协调;各社区(村)分别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组长由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并由各村民小组组长担任本村环境保护监督员,定期对保洁、垃圾清理以及其它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报告。
二是建章立制。坚持环境卫生挂村分片包户、分段管理、常态检查、交叉评比的长效机制,形成街道、社区(村)、组、户四级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形成卫生清扫长效机制。
三是宣传动员。利用条幅、广播、微信、宣传单等方式,结合精准扶贫行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中来,营造人居环境人人关心、人人行动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