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林业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举报投诉情况就我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7年度,在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全局各股室、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紧密结合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办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罗山林业信息网,强化监督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组织机构逐步健全。根据县委、县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部署和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开展工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制度逐步完善。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开权利人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了我局公开范围和公开程序,明确了依法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答复时间及方式等。三是建立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机制。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通过媒体发布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把具体责任明确到个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出现问题的,将追究其责任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
(三)监督考核逐步加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评议的范围,接受公开权利人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健全和完善制约监督机制,对各项环保业务进行规范的阳光作业,加强对环保项目建设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网站设置“机构主要职能、领导班子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计划总结、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处罚、其他行政行为、便民服务、举报投诉、农林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网上申请”等多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共发布信息98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50余条,政府门户网站采用10条,在各类新闻媒体发布通讯信息70余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7年,已接受群众咨询110余次,通过口头、电话等方式受理,均得到及时妥善解答。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息情况
2017年度无咨询、投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工作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创造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还不够多,信息公开形式仍须不断拓展等。
明年主要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中国林业网、罗山县政府公开信息网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中国林业门户网站及罗山县政府公开信息网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会议、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三)切实强化检查监督。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泄密等违规问题。
罗山县林业局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