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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镇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 : 2017年11月16日  来源 : 财政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435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山镇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已由罗山县委组织部、罗山县财政局、罗山县农村工作办公室、罗山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罗山县农业局以罗组通【2017】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罗山县青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罗山县青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HYZD-2017-104

工程地点:罗山县青山镇孙岗村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建设资金:约217万元

工程规模:罗山县青山镇孙岗村乡村旅游农家乐建筑面积1135.23㎡,室内高差0.45m,地上三层,层高3.3m,檐高10.85m,砖混结构,基础为砖基础。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道路和路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长度2公里,宽3米,路灯50盏,C20混凝土现浇底座等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3 投标单位须提供技术负责人、施工员、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身份证及资格证书;

3.4 投标单位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且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3 :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1、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的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资料到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山大道南段新国土局九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报名时审查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7日14时00分,地点为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二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罗山县青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罗山县青山镇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公馆

    编:464000                  邮    编:464000 

人:卢先生                 联 系 人:贾先生

    话:13569738685            电    话:0376-338010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3428237689@qq.com

监督单位:罗山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址:罗山县行政大道30号

    话:0376-2178955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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