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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城南城区排水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 : 2016年12月21日  来源 : 县财政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3627    

一、招标条件

罗山县城南城区排水工程设计项目已经罗城管执法[2016]21号文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国内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本次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招标人为罗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1、项目名称:罗山县城南城区排水工程设计项目

2、招标编号:罗财公开招标【2016】  42  号

3、项目位置:罗山县城南城区原规划特色商业区和产业集聚区交界处

4、招标范围:规划变更、测绘、地质勘查、施工图、概算等

5、设计周期:30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合格有效。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行业(排水)设计乙级及城乡规划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的项目主要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注册资格。

4、报名单位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报名人须对自己提供的证照、证明等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9日至 2016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4、项目负责人资格。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10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6日14时30分,地点为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罗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邓先生      1313736796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13569744747

监 督 单 位 :罗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   系   人:0376-217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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