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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度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 : 2020年05月18日  来源 : 人社局  作者 :   浏览次数 : 21828    

因工作需要,罗山县人民法院拟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司法警察工作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与数量

岗位:罗山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14名[外勤男性12名(职位代码200101),内勤女性2名(职位代码200102)]。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公历1990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身体无残疾、五官端正、面部无缺陷、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五)专业要求:法律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公安类、司法行政警察类、文秘类、经济学类、新闻传播学类、财会金融类、教育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设计学类。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4、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的,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录用程序及办法

招聘公告于2020年5月18日在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http:// www.luoshan.gov.cn)、罗山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xylsfy.hncourt.gov.cn)及罗山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罗山法院”上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工作委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经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招聘录用等录用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 5 月27日至2020年 5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罗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县法院4014办公室)

联系人: 罗浩    联系电话:0376-6362519  15037692354

3、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和学位认证等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一寸免冠彩照8张,本人工作简历1份。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留学回国人员需要出具留学回国证明复印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考生同时需填写统一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考试(未被录用个人资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4、报名费用:收取考务费、信息采集费等费用共计30元。

(二)考试

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人数2:1的,即行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形成差额的前提下即可开考。

考试分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面试,各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计算办法:根据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和面试确定有效成绩,有效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30%+面试成绩×40%。

1、笔试

参加报名人员经过资格初审确认后,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笔试主要内容:

(1)法律常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写作,其中法律知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执行程序的相关内容。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具有法律专业毕业证书或具有国家速录职业资格证书、警察学校毕业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确定后加2分(符合多个加分的,只享受一次加分)。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2、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以速录的形式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成绩=速录字数×正确率。

3、面试

根据前两项成绩之和,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遇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成绩出现该岗位超出1:1比例人数的并列人员,按下列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优先次序如下:

1.法律专业毕业证书人员优先;

2.取得速录证书优先;

3.警察院校毕业生优先;

4.学历高者优先;

5.年龄大者优先;

若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和公示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政审合格后,确定录用人员,并公示招录结果,公示期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认真进行处理。

(五)招聘录用

政审合格后拟聘用的司法辅助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统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每次续签的合同期限为一年。

五、岗位职责要求

招聘人员聘用后主要从事聘用制辅警等司法辅助工作。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人民法院规章制度,严格保守审判机密,服从警务管理,遵守执行工作纪律。若因工作过错或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不具有行政事业编制,按照罗山县人民政府政府购买服务的现行标准,招聘人员聘用后的月工资为2200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费用)。

七、管理使用

新聘用辅助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对工作表现优异的续签聘用合同;

合同期内,辅助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服从管理,不胜任本职工作,或者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工作的,聘用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罗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罗山县人民法院2020年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罗山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 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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