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任〔2023〕3号
罗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潘本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决定:
任命潘本兴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张玖鹏、闫德祯二位同志为县江淮校区建设事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胡晓同志为县投融资促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担保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顾西勇同志为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任命姜明波同志为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免去其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任命李培学同志为县江淮校区建设事务中心主任;
任命杜鸿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规划师,免去其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李亮亮同志为县营商环境中心主任,免去其县物资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吴胜利同志为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江丽平同志为县重大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命尹正伟同志为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
任命李雨橙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
任命张世保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免去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胡浩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任命王涛同志为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免去其县健康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李俊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劳动与就业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桂晓丹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叶世同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职务;
任命段海明同志为县水利局副局长;
任命郑先定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文兵同志为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任命朱吉清同志为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县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任命陈思明同志为县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任命包君同志为县非金属矿产资源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职务;
任命周继辉同志为县园林绿化中心主任,免去其县何家冲红色旅游开发事务中心总工程师职务;
任命陈晖同志为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任命李元琴同志为县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吕庆梅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张永斌同志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任命杨锋同志为县信访局副局长,免去其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陈昱同志为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
任命徐光辉同志为县农业机械化技术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特色商业园区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万鹏同志为县石材专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命姜超同志为县石材专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命李本华同志为丽水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孙明同志为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任命李巍同志为县投融资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邱晓艳同志为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高道付同志为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陈品涛同志为县红十字会会长;
免去黄伟杰同志县劳务输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明超同志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陈绵虎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俊萍同志县工商质监局特种行业管理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胡新胜同志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队长职务;
免去吕帆同志县江淮校区建设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明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熊大明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包盛银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建辉、余明二位同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理胜同志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李学安、黎慧敏二位同志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学安同志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家贵同志县董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涛同志县何家冲红色旅游开发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冯兵同志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宏如同志县石材专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钊同志县医药集团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潘载波同志龙山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陈培喜同志丽水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杨存良同志县特色商业园区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方福平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关杰同志县红十字会会长职务。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