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政任〔202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决定:
任命谌 强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任命周 奎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任命李世平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任命潘本兴同志为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胡世武同志为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统计局副局长、县农业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职务;
任命陈婷婷同志为县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夏 魏同志为县中医院院长;
任命李 拖同志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免去林 勇同志宝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楠楠同志龙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杜 鸿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规划师职务;
免去缑世平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詹才建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孟广伟同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丁向东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汪东辉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周敬华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丽水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姜明波同志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陈 亮同志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免去姜 胜同志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杨自强同志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玖鹏同志县江淮校区建设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 毅同志县石材专业园区管委会总工程师职务。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