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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罗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时间 : 2021年07月22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10993    

2021年罗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


    为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河南省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8〕35号)精神,按照财政部等11部委《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 号)、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围绕支持脱贫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加大统筹整合和资金投入力度,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聚集政策合力助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中央“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基本原则,结合本县的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县县情的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三、实施目标

  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机制,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公共服务改善等项目。

  四、整合资金规模及来源

  按照统筹整合范围进行筹资,2021年我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984.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11803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15141.1万元,公共服务类项目4040万元。资金来源拟定为中央资金6606.08万元,省级资金15438.02万元,市级资金1940万元,县级资金7000万元。

  五、资金安排使用及项目分类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

  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计划安排6个,预计投资1180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05万元、省级资金8800万元、县级资金498万元。

  1.县交通运输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涉农整合资金交通项目

  (2)建设任务:修建村组公路77.06公里(含加宽),整修水泥混凝土路面3667平方米,改建农村公路危桥4座,维修农村公路桥梁3座。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36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600万元。

  (4)时间进度:2021年7月完成招标,2021年8月开工,2021年11月完工,2021年12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项目覆盖85个行政村,其中34个脱贫村,方便93950群众出行,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带动周边经济发展。

  (6)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县水利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建设任务:拟建8处供水工程,其中新建供水工程1处,改造管网工程3处,水厂改造及管网延伸工程3处,新建水源工程1处。共需新(重)铺设输配水干支管网常2229.9公里,入户工程14045处。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26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600万元。

  (4)时间进度:2021年7月完成招标,2021年8月开工,2021年11月完工,2021年12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解决农村居民28077人,其中包含建档立卡脱贫人口1312人饮水问题,提升居民饮用水质量保障。

  (6)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3.县乡村振兴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建设示范村工程

  (2)建设任务:新建产业发展路40.5公里、美丽乡村塘湖改造53处、乡村旅游亮化综合工程8处、排灌小型设施2500米。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24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400万元。

  (4)时间进度:2021年7月完成招标,2021年8月开工,2021年11月完工,2021年12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打造16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提升产业发展路,促进产业发展,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乡村美化亮化工程,促进乡村旅游业发展,覆盖16个行政村,受益人口31208人,促进产业发展,提升人居环境改善,促进乡村旅游。

 (6)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4.县农业农村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建设任务:整修塘坝45座,预制U型渠道6千米,新修3m宽硬化道路21km,新打机井40眼及修建配套设施,水肥一体化设备30套等。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26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600万元。

  (4)时间进度:2021年7月完成招标,2021年8月开工,2021年11月完工,2021年12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后改善项目区生产灌溉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初步预计可以增产粮食135万公斤,为脱贫户生产生活提供便利,同时为稳定粮食产量提供重要保障,确保脱贫户稳产增收。

  (6)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5.县发改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以工代赈项目

  (2)建设任务:新建2公里,3.5米宽、0.18米厚道路,及道路标识牌2座。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1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5万元。

  (4)时间进度:2021年7月完成招标,2021年8月开工,2021年11月完工,2021年12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改善泗淮村雷湾和大于湾近800名群众的出行难问题境。同时,能够带动项目区30名脱贫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务报酬18万元,推动农村群众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切实做到“一钱多用”,改善群众出行,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

  (6)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6.县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水利局农田基础设施排查整改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水利局农田基础设施排查整改项目

  (2)建设任务:1.自然资源局:整改机井4眼,报废1眼;2.乡村振兴局:整改提灌站1座;3.水利局:整改余湖水闸1座、埋设各类管道(钢管、PE管)15000米、入户整修90处、维修260处、整改机井5眼,报废17眼、提灌站报废4座;4.发改委:整改机井2眼,报废17眼、整改提灌站12座。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498万元,其中县级资金498万元。

  (4)时间进度:2021年7月完成招标,2021年8月开工,2021年11月完工,2021年12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项目整改完成后解决灌溉面积23530亩,确保干旱年份农业收入稳定,改善5473人饮水问题,有效改善群众的灌溉缺水现状,保证农田灌溉能力的极大提升,带动当地群众增产增收。

  (6)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水利局。

  二、生产发展类项目

  2021年生产发展类项目计划安排26个,预计投资15141.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01.08万元、省级资金6638.02万元、市级资金1940万元、县级资金2462万元。

  1.县水产局生产发展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稻渔综合种养改造升级标准化生产项目

  (2)建设任务:实施稻渔综合种养改造升级标准化生产项目,计划改造升级种养面积26915亩。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稻渔综合种改造升级面积200亩以上(含200亩),奖补资金为280元/亩,自愿带贫的在此基础上再加30元/亩,即奖补310元/亩。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834.3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34.35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1月开工,2021年10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项目完成后每亩可增收2000元以上,直接带动脱贫户及两类人群发展生产、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参与稻渔综合种养,增加务工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的两类人群直接带贫,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00人,每人预计增收800元以上。

  (6)责任单位:县水产局。

  2.县林茶局生产发展项目

  2.1茶叶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茶叶基地标准化建设项目。

  (2)建设任务:改造集中连片200亩以上衰老低产茶园59个,面积25483亩。老茶园改造奖补资金为440元/亩。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1103.8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103.87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1月开工,2021年9月完工,2021年10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项目完成后,每亩增产名优茶15公斤,年增名优茶42万公斤,年增产值17000万元。项目覆盖脱贫人口1800人。

  (6)责任单位:县林茶局。

  2.2油茶生产发展及标准化生产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油茶生产发展及标准化生产项目。

  (2)建设任务:新造油茶林14735亩;低产低效林改培2920亩。油茶新造林奖补资金为700元/亩;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奖补资金为500元/亩。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1170.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70.8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1月开工,2021年9月完工,2021年10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1、油茶新造林14735亩,油茶低改2920亩;2、通过油茶园流转、劳务用工等,增加脱贫户收入,助力脱贫致富;3、油茶面积合格率≥90%,油茶当期完成率≥90%;4、项目覆盖脱贫人口1000人。

  (6)责任单位:县林茶局。

  3.县农业农村局生产发展项目

  3.1优质稻标准化生产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优质稻标准化生产项目。

  (2)建设任务:新建集中连片200亩以上标准化种植“优质稻”生产基地120个,标准化种植面积37027亩。每亩优质稻奖补50元,带贫后增补5元。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203.6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3.65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3月开工,2021年10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1.完成优质稻种植面积37027亩;2.稻米品质提升;3.生产成本降低;4.经济效益提升;5.带动“两类户”就业6.农药、肥料减量;7.直接受益脱贫户278人。

  (6)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2再生稻标准化生产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再生稻标准化生产项目。

  (2)建设任务:新建集中连片200亩以上标准化种植“再生稻”生产基地37个,标准化种植面积11431亩。项目每亩再生稻奖补160元,带贫后增补15元。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200.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05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3月开工,2021年10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1.完成再生稻种植面积11431亩;2.稻米品质提升;3.生产成本降低;4.经济效益提升;5.带动“两类户”就业;6.农药、肥料减量;7.直接受益脱贫户47人。

  (6)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3蔬菜标准化生产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蔬菜标准化生产项目。

  (2)建设任务:露地蔬菜:全县新建集中连片“露地蔬菜”200亩以上生产基地20个,标准化种植面积5014亩;设施蔬菜:全县新建集中连片50亩以上“设施蔬菜”生产基地24个,标准化种植面积1835.3亩。露地蔬菜:330元/亩,其中30元/亩为代贫资金;设施蔬菜:奖补总额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20%,每亩最高奖补不超过8000元。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839.5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17.79万元、县级资金21.72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3月开工,2021年10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露地蔬菜:1.完成露地蔬菜种植面积5014亩;2.蔬菜品质提升;3.生产成本降低;4.经济效益提升;5.带动“两类户”及脱贫户就业;6.农药、肥料减量、设施蔬菜:1.完成设施蔬菜种植面积1835.3亩;2.蔬菜品质提升;3.生产成本降低;4.经济效益提升;5.带动“两类户”及脱贫户就业;6.农药、肥料减量;7.直接受益脱贫户340人。

  (6)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4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产业发展链条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产业发展链条建设项目。

  (2)建设任务:搭建农产品初加工中心。购置真空包装机、烘干机、封口机、分包机、封边机等设施设备,组建一套农产品初加工体系;建立仓储物流中心;建立中型冷库,生鲜及需冷藏保存产品;建立农产品销售运营中心;建立乡镇物流配送中心。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30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300万元。

  (4)时间进度:2021年6月完成招标,2021年7月份开始,2021年10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实现农产品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覆盖从事农业生产的两类户和低收入人群100人以上,联系带动有意愿、有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40户以上,通过产业发展链项目,带动低收入人群发展种植、养殖业等产业发展,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帮助两类人群和低收人群统一销售树苗、鸡、鸭、鸡蛋及稻虾米等自产农副产品,提高销售附加值,对脱贫户产品在一营销价的10%的收入返还给脱贫困户,户均增加收入500元以上;培育孵化扶贫产业企业5家以上,解决两类户和低收入人群30人以上就业,增加务工收入人均2000元/年。

  (6)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5红辣椒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红辣椒种植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任务:全县计划种植红辣椒面积 2000亩。种植红辣椒5亩以上的种植户,每亩补助100元;县内带贫主体(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种植红辣椒在10亩以上,每5亩带动一户两类户,且保证所带动的两类户当年直接增收600元以上的、每亩补助300元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6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8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4月份开始,2021年10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1.完成红辣椒植面积2000亩;2.辣椒品质提升;3.生产成本降低;4.经济效益提升;5.带动“两类户”就业;6.农药、肥料减量;7.直接受益脱贫户30人

  (6)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6农业农村局农村实用技术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2)建设任务:对全县330人开展种植业实用技术培训。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19.8万元,其中县级资金19.8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5月份开始,2021年11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对脱贫人口及两类人群进行种植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种植水平,直接受益脱贫人口及两类人群330人。

  (6)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7农业农村局生猪产能建设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生猪产能建设项目

  (2)建设任务:引种生猪4941头,每头生猪补贴1000元。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494.1万元,其中县级资金494.1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6月份开始,2021年10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引种生猪4941头,支持生猪发展产能建设,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270户。

  (6)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乡村振兴办公室生产发展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乡村振兴办公室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

  (2)建设任务:对全县666人进行绿色生产、农田建设、生态文明、畜禽养殖、农机修理等培训。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39.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96万元。

  (4)时间进度:2021年6月完成招投标,2021年7月开始,2021年11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对脱贫人口及两类人群进行专业的培训提升其的劳动技能,提高收入水平,直接受益脱贫人口及两类人群666人。

  (6)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办公室。

  5.县农科所生产发展项目

  5.1花生标准化生产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花生标准化生产项目。

  (2)建设任务:新建集中连片300亩以上标准化花生生产基地91个,规模化种植面积发展到23315亩。符合补贴条件的种植大户,按每亩16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带贫后每亩增补15元。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464.5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4.54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1月份开始,2021年10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项目完成后花生总产达到1399万斤左右,直接带动两类户和低收入脱贫户增收40.8万元,直接受益脱贫户520人。

  (6)责任单位:县农科所

  5.2弱筋小麦标准化生产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弱筋小麦标准化生产项目。

  (2)建设任务:新建集中连片300亩以上标准化弱筋小麦生产基地155个,标准化种植面积发展到62821亩。符合补贴条件的种植大户,按每亩42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带贫后每亩增补3元。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284.0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84.04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1月份开始,2021年10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项目完成后弱筋小麦总产达到4397万斤以上,直接带动两类户和低收入脱贫户增收28.30万元,直接受益脱贫户930人。

  (6)责任单位:县农科所

  6.县工信局生产发展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加工流通项目。

  (2)建设任务:1.在东铺镇新建鱼稲、蔬菜、农产品加工、储存等项目;2.在莽张镇新建艾草产品储存加工;3.特色生态农产品加工;4.农副食品加工。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6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600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4月份开始,2021年10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进一步拓宽致富渠道,增加就业岗位,扶持企业发展和带动脱贫户稳定增收,改善人居环境,项目带动就业人数373人,每年户均增收1580元。

  (6)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7.县乡村振兴局生产发展项目

  7.1“雨露计划”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雨露计划”项目。

  (2)建设任务:对中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按照3000元/人/年的标准发放补贴;贫困劳动力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并取得的技能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补助(A类工种每人一次性补助2000元, B类工种每人一次性补助1800元, C类工种每人一次性补助1500元).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43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5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1月份开始,2021年12月完工,2021年12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动员未升学有就读意愿的初、高中学生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鼓励脱贫人口主动参加培训取得短期技能结业合格证书,掌握职业技能,帮助脱贫人口增收致富。直接受益脱贫人口预计1550人。

  (6)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7.2致富带头人培训班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致富带头人培训班项目。

  (2)建设任务:对全县107名致富带头人进行培训,培训时间7天。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4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 45万元。

  (4)时间进度:2021年6月完成招标,2021年7月开工,2021年8月完工,2021年9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107人。带动脱贫村、脱贫人口产业发展,直接受益脱贫人口数量507人。

  (6)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7.3 防返贫动态管理监测系统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防返贫动态管理监测系统项目。

  (2)建设任务:建立防返贫管理系统,项目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对防贫监测对象进行系统性、及时性、智能化、自动化、精准化监测,依靠移动互联网技术,将线上线下工作机制有效结合,实现信息共享、贯通、融合,自动对防贫监测对象进行跟踪研判、实时预警、科学分析,防止脱贫户返贫的现象;通过增加就业机会和深化产业帮扶等措施,提升防贫对象家庭收入,切实防止防贫监测对象出现返贫,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149.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49.8万元。

  (4)时间进度:2021年7月完成招标,2021年8月开工,2021年10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确保防贫对象能做到“早发现、早纳入、早帮扶”,有效预防返贫发生。能够对全县防贫对象实施前端阻贫和持续帮扶,降低防贫监测对象的返贫风险等级,从源头上减少返贫,防止新增贫困人口。同时解决两类户和低收入人群就业和农副产品销售,增加收入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7万人左右。

  (6)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7.4两类户及低收入脱贫户发展生产直接奖补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两类户及低收入脱贫户发展生产直接奖补项目。

  (2)建设任务:对全县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低收入脱贫户,2021年养殖的生猪、牛、羊、鸡、鸭、鹅,进行补贴。生猪奖补标准:500元/头、羊奖补标准:200元/头、牛奖补标准:1000元/头、鸡、鸭、鹅奖补标准:10元/只。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176.4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6.41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4月开工,2021年9月完工,2021年10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对全县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低收入脱贫户,2021年养殖的生猪、牛、羊、鸡、鸭、鹅,进行补贴。增加脱贫户的收入,直接受益脱贫人口数量大于5820人。

  (6)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8.县商务局生产发展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消费扶贫农产品销售奖补项目。

  (2)建设任务:对罗山县消费扶贫农产品达到一定规模的营销企业和个人进行奖补。营销企业和个人销售100万元奖补1万,每增加100万元,增加奖补1万元。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10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00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5月开工,2021年10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扩大罗山农产品销售,带动608户,户增加收入1000元以上,直接受益脱贫人口2608人。

  (6)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9. 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生产发展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金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

  (2)建设任务:对罗山县明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33家使用企贷企用贷款的企业,按照2%实施金融扶贫贴息;对李正好等5324户小额扶贫到户贴息贷款,按照基准利率贴息。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257.8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7.88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1月开工,2021年12月完成,2021年12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助推产业扶贫金融扶贫贷款发放企业33家,增强企业发展,带动脱贫户1737户,每年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脱贫户小额贷款5324户扶持脱贫户发展生产,每年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

  (6)责任单位: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

  10.县人社局生产发展项目

  10.1两类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两类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项目。

  (2)建设任务:对符合条件的两类户劳动力在县内务工的,必须连续务工6个月以上,总收入达到6000元以上,给予每人每年一次性的往返交通补贴400元;县外省内务工的,必须连续务工6个月以上,总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给予每人每年一次性的往返交通补贴600元;在省外务工的,必须连续务工6个月以上,总收入达到15000元以上,给予每人每年一次性舶往返交通补贴1000元。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39.6万元,其中市级资金39.6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1月开工,2021年12月完成,2021年12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符合条件的两类户外出务工人员,补贴交通费用,鼓励支持外出务工,提高家庭收入。覆盖两类户396人。

  (6)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0.2两类户及低收入脱贫户爱心服务岗位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两类户及低收入脱贫户爱心服务岗位项目。

  (2)建设任务:为两类户及低收入脱贫户提供爱心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实行按月发放,每月月底前支付。安全员爱心服务岗位、保洁员爱心服务岗位分别按每月400元、600元进行补贴。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1924.8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924.46万元,市级资金1000.40 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1月开工,2021年12月完成,2021年12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符合条件的两类户及低收入脱贫户,确保每户一岗,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覆盖两类户及低收入脱贫户8127人。

  (6)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11.县易地扶贫搬迁办生产发展项目

  11.1楠杆镇东湖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扶贫车间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楠杆镇东湖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扶贫车间项目。

  (2)建设任务:新建扶贫车间774平方米(一栋楼两层)及配套设施建设。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15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0万元。

  (4)时间进度:2021年7月完成招标,2021年8月开工,2021年10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拓展易地搬迁群众及贫困人口在家门口就业渠道,实现搬迁群众及脱贫人口稳就业、促增收、助致富。带动约241户726人增收。

  (6)责任单位:县易地扶贫搬迁办。

  11.2高店乡集镇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冷库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高店乡集镇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冷库项目。

  (2)建设任务:新建冷库钢构库房752.76㎡(一栋一层)及设备购置12套/台(风冷箱式冷凝机组3套/台、标准型吊顶式冷风机6台、智能控制柜3台)。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1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0万元。

  (4)时间进度:2021年7月完成招标,2021年8月开工,2021年10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可贮藏果品4000余吨,助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同时拓展易地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就业,激发脱贫人口内生动力。带动约200户608人增收。

  (6)责任单位:县易地扶贫搬迁办。

  1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生产发展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消费扶贫智慧监管及食品追踪溯源系统建设。

  (2)建设任务:建设罗山县消费扶贫智慧监管及食品追踪溯源系统,项目总预算300万元。其中:智慧市场监管系统硬件建设费用为130万元,智慧市场监管系统软件建设费用为120万元,食品追踪溯源系统50万元。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30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300万元。

  (4)时间进度:2021年6月完成招标,2021年7月开工,2021年10月完工,2021年1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覆盖建档立卡脱贫人口7万人左右。

  (6)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3.县水利局生产发展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抗旱机井带贫奖补项目

  (2)建设任务:新打机井2050口,平均每口117米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4799.8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673.5万元、市级资金800万元、县级资金1326.38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0年5月开工,2020年10月完成,2021年1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确保干旱年份农业得到有效灌溉,农业收入稳定,改善灌溉面积16万亩,提高粮食产量0.35亿斤,覆盖28250脱贫人口。

  (6)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三、公共服务类项目

  2021年公共服务类项目计划安排1个,预计投资404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4040万元。

  1.县城市管理局公共服务项目

  (1)项目名称:2021年罗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垃圾治理项目

  (2)建设任务:在3个街道办事处、2个园区、1个风景区、1个灌区、17个乡镇,共305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垃圾分类,垃圾收转运。1.按照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户籍登记农业人口742405人,每人每年37元的标准拨付农村垃圾治理经费2806.90万元;2.燃油补助资金350万元,根据各乡镇(街道)人口垃圾产生量及运输距离据实拨付;3.同时综合考虑有关乡镇、单位的特殊区域,给予一定的特殊补贴,共计140万元。

  (3)资金安排:计划投入整合资金4040万元,其中县级资金4040万元。

  (4)时间进度:项目不需招投标,2021年6月开工,2021年12月完工,2021年12月完成验收。

  (5)绩效目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主题,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切实达到村庄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活物品堆放规范,道路两侧环境干净,有良好秩序和长效机制,达到建设生态、洁净、宜居、美丽乡村的目标。到2021年底,我县所有自然村(组)收运体系全覆盖,并取缔敞口垃圾池。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改善全县人口农村人居环境,增强居民环境卫生意识。

  (6)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六、部门分工

  (一)在县政府的统领导下,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进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工作。

  (二)项目实行归口管理原则,项目由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监管、业务指导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如个别项目需要交付乡镇(街道)实施,需按照以工代赈项目要求实施,并纳入行业部门监管。项目按照职责划分,归口负责,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意见》(豫财农〔2017〕65号)、《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豫扶贫办〔2017〕129号)、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罗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罗政办〔2016〕83号)等有关规定。

  (三)县纪委、监察委、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改委等部门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七、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一)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县乡村振兴局要结合实际,认真筛选、提前论证评审扶贫项目。县乡村振兴局要结合巩固脱贫攻坚任务需求和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需要,健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要严格落实全面绩效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并作为入库的先置条件。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信息要在指定的媒体发布公告,增强透明度。要根据项目特点依法确定采购方式,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招标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中标成交结果、签订的合同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并将合同文本报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四)严格执行工程行业规范、建设标准和定额。扶贫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项目完成后组织初验,并于20个工作日内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有关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管理部门须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限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要加强合同履约验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验收要邀请服务对象代表参与。扶贫项目实施单位要按规定及时编制财务决算报项目管理部门和县财政局进行审核,并依据批复结果进行账务调整。

  八、监管措施

  (一)强化制度建设。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项目申报把关、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监管、绩效考评等相关制度;健全完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涉农项目整合的计划方案、项目实施、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管、资金调度等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经费保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县财政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不少于中央、省级专项扶贫资金40%的扶贫资金,用于全县脱贫攻坚项目建设。同时,对积极主动配合整合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的项目管理部门,除依据财政法规安排规定比例的项目管理费支出外,适当给予一定的经费奖励。

  (三)强化内部管理。对纳入整合的涉农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报账制,款项直接拨付给物资供应商或项目实施单位。同时,建立重大涉农项目现场管理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涉农资金归并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落实监督责任。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督查巡查组、县政府督查室将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列入重点督查范围,强化督查检查,确保项目整体推进平稳、有序,按期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定期监督检查,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贪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高效。二是突出监督重点。重点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情况、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并及时通报。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情况,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项视察,县涉农资金整合办督促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公开。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过硬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项目任务圆满完成。对不作为、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单位,通报批评,并依据政策规定严肃问责。

 

  附件:罗山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xlsx


         罗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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