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应急管理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的通知》,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是排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人员和车辆,乡村各类经营门店、废旧厂房、废弃仓库、封闭式院落等可能出现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地点,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特别是与临近省、市、县交界处等可能出现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场所和区域,严防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回流和流入。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及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利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通告海报、悬挂标语横幅等多项措施,教育广大群众提高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危险性、危害性认识,引导广大群众提升安全意识,主动抵制非法烟花爆竹,积极检举揭发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线索,形成群防群治的烟花爆竹“打非”氛围。有关部门要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采取专项督查、执法检查、随机抽查和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发现一处打击一处,并追踪溯源,深挖利益链条,坚决予以清除;对构成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