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巩固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现将我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认定的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予以公布,请各相关单位、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规范全县不可移动文物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附件:罗山县文物名录.xlsx
罗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