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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2020年贫困村与重点非贫困村生产生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三期)
时间 : 2020年09月14日  来源 : 扶贫办  作者 :   浏览次数 : 5039    

为尽快解决贫困村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发展短板,根据《罗山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罗脱贫指〔2018〕52号)和《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罗脱贫指办〔2018〕67号)指示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村为单元,以贫困户为主要受益对象,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的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贫困村和重点非贫困村脱贫致富的步伐,为实施“乡村振兴计划”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精准扶贫。以全面打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为目标,补短板,强弱项,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贫困村、贫困群众脱贫质量。

  2.坚持群众参与,做到公开透明。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做到项目实施公开公平公正。

  3、坚持统筹兼顾、相互衔接。贫困村提升工程要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首先要实现脱贫攻坚的目标,在此基础上考虑下一步建设美丽乡村的需要,久久为功,持续推进;既要提升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又要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三、建设任务

  建设内容:新建机井配套设施(12口井配套机电抽水设备及管理房);坑塘整治1口、排涝沟治理650米(双侧)。详见下表:

罗山县2020年贫困村与重点非贫困生产生活提升工程项目(三期)明细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地点

建设任务

资金规模(万元)

受益对象

带贫减贫机制

合计


260



1

2020年罗山县龙山街道胡山村机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龙山街道胡山村

12口井配套机电抽水设备及管理房

50

胡山村

改善灌溉面积2400亩,受益人口1300人

2

2020年罗山县朱堂乡天桥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朱堂乡天桥村

坑塘整治1口、排涝沟治理650米(双侧)

210

天桥村

通过项目建设解决水漫灌毁坏沿路路基和农田问题,受益人口2000人

  四、资金筹措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60万元。

  五、项目管理

  (一)根据《罗山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罗脱贫指﹝2018﹞13号)等有关规定,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招投标、法人负责、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决算审计、公示公告、竣工验收等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县级报账制。项目完成后,县扶贫办及时组织相关单位或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二)本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单位要与项目承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

  (三)严格执行工程行业规范、建设标准和定额。扶贫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确定的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

  (四)已经完成实施的贫困村,要抓巩固、抓提高、抓后续管理,使扶贫效果持续,并积极研究探索后续管理措施,制定管理办法,提高项目后续管理质量,确保项目效益的长久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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