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8号)文件精神,将豫财环资[2023]91号资金文件中的3502.66万元作为涉农整合资金,拨付涉农整合办(详见附件)。
附件:豫财环资〔2023〕91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pdf
罗山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