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县政府根据罗山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0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拟征收宝城街道办事处桑园社区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作为罗山县2020年度第四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0〕16号)有关规定,现将征收范围和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社会保障内容和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罗山县2020年度第四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和目的
1、征收土地范围:
第一块征地总面积1.4517公顷,东临桑园社区,西临桑园社区,南临桑园社区,北临桑园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二块征地总面积2.3849公顷,东临天园社区,西临桑园社区,南临天园、桑园社区,北临天园、桑园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三块征地总面积7.2300公顷,东临桑园社区,西临桑园社区,南临邵洼社区,北临桑园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四块征地总面积3.7782公顷,东临桑园、天园社区,西临桑园社区,南临桑园、天园社区,北临桑园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五块征地总面积6.3573公顷,东临天园社区,西临桑园、邵洼社区,南临桑园、天园社区,北临桑园、天园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第六块征地总面积1.8302公顷,东临天园社区,西临桑园社区,南临天园社区,北临桑园、天园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2、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和商住用地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单位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委托辖区街道办事处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县政府组织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批次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社区居民如对该批次征地有异议,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本辖区街道办事处或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申请、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特此告知。
附件:征收地块土地勘测定界图2020年第四批勘测定界图.rar
罗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