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县住建局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了高规格的罗山县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为成员,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牵头部署推动,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实抓细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
二是突出排查重点。对全县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出租房和其他经营性、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商超、酒店、学校周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以及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等活动场所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全覆盖”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三是建立管理台账。各乡镇(街道)在前期城乡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房屋建筑基本情况,按照结构安全隐患、使用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分类建立台账,并进一步完善城乡房屋建筑信息档案。
截至5月12日,专项行动共计排查房屋35949处。下一步,根据专项行动方案职责分工,住建局将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检测,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根据检测报告对有隐患的房屋进行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