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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时间 : 2017年06月12日  来源 : 教体局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5294    

罗教体文〔2017〕16号

 

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

   见

 

一、总体目标

2017年我县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局下达我县的招生计划执行,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目标。我县2017年参加中招考试报名总人数为5981人,计划招生4900人。

二、考录办法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合并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网上评卷的办法。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文件精神,我县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由教体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统一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hngaozhong.com/)实行网络管理。结合我县实际,普通中专录取工作由县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由勤工俭学办公室负责;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教体局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三、报名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基础教育股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信阳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7〕39号)规定的报名基本信息标准,在中招信息采集管理入口下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hagaozhong.com)采集考生报名信息。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的《考生信息确认单》和《报名信息登记表》作为学校长期档案保存,确保市、县招生管理部门随时调取查核。

各学校不得歧视赶撵学习暂时有困难的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参加中招考试。

四、资格审查

  (一)考生基本信息审查

  考生基本信息审查由班主任和校长直接负责,班主任要逐人核对,校长要认真组织核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进行汇总,确保本县内考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二)分配生资格审查

  在所就读的初中学校学区内,并在初中一年级注册学籍且连续三年在本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具备分配生资格。对申请分配生的考生,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逐人审查确认,在校内进行公示无误后,上报县教体局审核备案。

(三)中招政策性加分审查

我县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中招文件中规定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3)严格执行。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6月5日前,向初中学校提供需要审查的有关材料。初中班主任和校长要对照政策,逐人逐项核实原证件和复印件,严格甄别材料真伪,确认符合照顾条件,分别在相应的证明和复印件上签署班主任和校长姓名,加盖学校公章,制作电子文档(Excel格式)打印签名。纸质和电子文档、审查确认的照顾材料原证件和证明及复印件,同时报县教体局。局基础教育股要组织人员逐人审核并会同有关部门协查确认,审定签字。对核查或举报核实不符条件者,除取消相应资格外,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享受照顾的考生应填写《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照顾对象审查表》,并分别提供如下材料:①少数民族考生应出具其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原件及复印件;②归侨、侨眷考生应出具原始证件及复印件;③台湾省籍考生应出具《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符合加分或降低分数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⑤农村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子女应出具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并持有乡镇和县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有具体责任人签名的证明材料。⑥移民考生须提供有关移民的相关证明材料。⑦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需要提供相关文件、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凡符合各种奖励政策的,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校公示。

五、志愿填报

2017年我县普通高中志愿统一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志愿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中招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2日至6月18日。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凭本人中招准考证号和报名时生成的密码,在《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zk.hagaozhong.com)上填报志愿升入的学校。平台“志愿填报”栏预留有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学校三个志愿填报进入通道。在考生信息采集分类报考时,报考类别为普通高中的,可兼报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报考类别为普通中专和职业学校的,不能兼报普通高中。

因清理规范办学体制后,罗高新校区和罗高老校区同属河南省罗山县高级中学。在“河南省中招考生服务平台”下的“填报志愿”中显示为“河南省罗山高级中学新校区”。因技术原因,罗山高中老校区今年仍不再显示,但实际按12班规模672名计划招收新生。根据我县实际,2017年我县将在罗山二高继续举办两个实验班,计划招生100人,从报考罗山二高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在对初中学校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时,将对被罗山二高实验班录取的学生人数视为省级示范性高中进线人数。

2017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已下达(见附件2),各初中要予以公布。2017年我县普通高中将不再实行按学区划片招生,各初中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分流的宏观指导,促进优质学校生源平衡,提醒考生量才报考。要注重考生报考志愿的指导,防止误报、漏报、错报,但不准限制和误导考生填报志愿。

六、命题

中招考试命题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除《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为“考查2016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7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外,其他各学科考试命题仍依据《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七、考试

2017年全省中招文化课考试仍为单科考试方案。我县的考试组织工作由局基础教育股组织。继续实行网上评卷,阅卷工作由局教研室组织。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各学科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见附件1)。

体育考试纳入综合素质评定之中,进行运动与健康素质测评,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测评工作由局基础教育股组织实施。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由局勤俭办具体实施,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八、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系统全程监管,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按计划发档,学校审查确认,县教体局审核把关,市教育局审定批准的录取程序进行。

2、普通高中录取新生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试总成绩,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二)录取批次

1、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4日。

第三批次:省教育厅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7日。

2、我市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市提前录取:信阳高中面向全市录取报有信阳高级中学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没有完成计划,则从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0日。

第一批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2日至7月24日。

第二批录取: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5日至7月27日。

第三批录取: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8日至7月30日。

(三)录取有关要求

1、6月12日到6月18日,各初中学校组织考生填报志愿。6月19日,县区上报志愿盘。学生志愿分省提前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四个批次。市级每个批次实行两个平行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不得参加录取,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考生志愿需经考生和考生家长本人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代签,志愿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录取学校对市中招办公室按规定发放的考生电子信息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录取学校应逐一提出退档理由,进行退档。

3、录取工作在全省中招信息平台监管下进行。届时,县教体局组织各高中校长、招生工作人员按照市教育局要求在统一地点和规定时间内进行先后批次录取。各批次录取均实行一次性集中录取、集中发放录取通知书、统一报到时间。即各批次录取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一次性录取到位;录取之后由各高中组织人员到局基础教育股集中填写录取通知书,各初中学校派人到局基础教育股集中领取录取通知书;各学校学生报到时间由局基础教育股统一安排制定。通知书一经发出,不得更改,学生如执意到其它学校就读,不予注册学籍。

4、全市在8月15日进行一次考生征求志愿。各县区对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剩余计划制订征求志愿办法以文件形式上报市中招办公室,未被录取考生在征求志愿时可以重新选报一次志愿,进行补录 。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应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

九、相关政策

(一)严格控制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除经省教育厅批准外,公办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县教体局将加强对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因违反规定招生而产生的学籍不能注册等问题,将由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二)不断完善分配生制度

各优质普通高中要将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降分幅度须在50分以上。

(三)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政策外,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要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严格审查政策性加分的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对符合照顾对象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河南省中招考生服务平台》网上进行申请,初中学校和所在县区6月20前在中招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

(四)省提前批宏志班和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为全面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帮困,避免因学致贫,因学返贫。从2017年起,宏志班的招生对象调整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各学校要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报县中招办上传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

对参加省提前批次录取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各学校在考生填报志愿时有责任做好对考生和考生家长的宣传工作,一旦被省提前批次录取后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后面县级批次的录取,要让考生充分了解填报的民办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方式、招生简章和招生方案,防止考生误填误报,影响考生参加本县的普通高中录取,造成招生过程中的不稳定因素。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宏志班和提前批民办学校考生,各学校要审查考生和考生家长签字确认的同意报考申请,学校要将证明材料交县中招办留存,并由县中招办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审核后报市中招办审核确认。凡未经县区申报和市级审核参加省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省提前批次录取。

(五)认真落实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六)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七)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

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二是落实公示督导制度。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十、工作要求

(一)搞好宣传,保持稳定。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只有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扎实具体地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才能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广泛宣传政策是执行好政策的基础。因此,各学校必须加强文件精神学习,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招生政策,让学校教师、学生及其家长人人明白,为招生、考试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二)严肃纪律,规范管理。一是要严格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考生应填写《2017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得被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其它学校不得再进行录取,省市县区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二是要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查管理。对顶替他人学籍报考分配生、弄虚作假获得照顾资格等一经查实,对考生按照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认定为考试作弊处理。三是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能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四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省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

(三)推进创新,完善制度。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各学校建立健全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涉考人员和考生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二是落实公示制度。凡招生工作意见中要求公开的政策及有关内容,各学校要及时向学生和社会公开,积极履行告知义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完善监督制度。要健全考试巡视检查和招生录取监督制度,要加强对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四是完善政策咨询制度。要依托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各学校要设立网络解答、电话咨询等项服务,及时按政策解答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咨询。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学校校长既是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组织者,也是责任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加强对有关文件的学习,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坚持程序,各环节工作做到公正公开。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招生和考试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信阳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的通知》(教监〔2016〕2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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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山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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