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教体文[2017]102号
罗山县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县中等职业学校、各初中:
2017年中职招生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豫政[2014]75号)精神,为全面实施我省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加快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努力培养一大批适应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就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如下意见: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县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的招生对象是县内外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者。未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复退军人、城镇待业青年和青年农民等,均可报名注册入学。
二、报名及考试
中职招生的报名和考试工作与全省中招考试同步进行。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其毕业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普高毕业生、复退军人、城镇待业青年及青年农民,可免试入学,直接到罗山县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注册。
三、录取工作及学生待遇
优先录取志愿报考中职学校的考生,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可凭初中毕业证直接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学生入校后注册电子学籍,享受免学费待遇,涉农专业学生、国家连片贫困县学生及15%的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四、招生计划及生源分配
2016年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共有19个招生专业,计划招收新生1300人(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职教攻坚计划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选择。搞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工作是发展职业教育的基础和前提,各级政府对发展职业教育给予了高度重视,要求高中阶段职普招生基本持平。各招生单位要站在国家发展战略高度,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的发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培养合格技术技能人才,支撑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广泛宣传,确保实效。招生部门和学校要把宣传工作作为中专招生的重要环节和突破点,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宣传中职招生的有关政策,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和社会其他人员接受中职教育,提高自身劳动素质。各初中要大力宣传我县职业学校良好的办学条件,宣传我县职业教育现状和美好的发展前景,让每一位学生和家长都明白,上职业学校同样有良好的发展前途。职业学校要深入到各初中,向学生面对面地宣传国家的职教优惠政策,宣传本学校的办学特色,吸引学生报考职业学校。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确保今年我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的圆满完成,县教体局成立了以郑传辉局长为组长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高中阶段的招生工作。各初中要增强做好中职招生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管理。中职招生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根据县教体局下达的招生任务,签订责任书,确保完成招生任务。各校校长总负责,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有偿招生,违规招生,严打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均不得从事高中阶段学历教育招生中介活动。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招生,有偿招生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县教体局将把职校生源输送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初中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罗山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七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