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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镇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检查
时间 : 2019年04月16日  来源 : 灵山镇  作者 : 胡明洋  浏览次数 : 10722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及时消除药械安全隐患,确保辖区群众用药安全。灵山镇食安办组织食药监所、工商分局等部门对辖区零售药店、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单位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检查。

此次主要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存在超核准范围经营;是否存在经营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是否存在“挂证”执业药师和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药品医疗器械的索证索票是否齐全;查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否分类管理,是否按规定销售和贮存药品;证照是否齐全,药品购进票、账、货、款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等行为,要求辖区各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不得销售来源渠道不明、假冒伪劣、掺杂使假等药品、医疗器械,并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据统计,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药店、村卫生室、诊所共计17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辖区药店、卫生室的药械经营使用行为,筑牢辖区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用械屏障,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药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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