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良好的社会经营秩序,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教育厅联合召开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集中整治行政指导暨评审反馈会。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澍田,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刘林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省市场监管局合同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对校外培训机构使用的格式合同文本中不公平格式条款评审情况;校外培训机构代表作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公开承诺。
此次向校外培训机构通报合同格式文本及相关条款评审情况,旨在提醒校外培训机构注重合同签订、规范履约签约、促进合法合规开展培训工作。同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加强协调督查,综合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形成执法合力,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行为,进一步营造全省公平良好的社会经营秩序。
会议要求,监管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加大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保障合同公平和交易安全。加强合同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建立合同格式条款规范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强化法律支撑,防范执法风险。要根据格式合同条款的评审意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基层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业务骨干培训,提升基层执法队伍专业性和办案水平。
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提醒校外培训机构要开展自查自纠,主动与家长签订规范合同并提示家长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仔细查看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收费、退费等条款,必要时进行重点讲解。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维护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降低违法行为发生率,提高行业整体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