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 8 号
近期,在县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中,涉及龙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罗山县万家福副食百货超市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21-05-21,规格型号:散称)中的腐霉利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经调查,罗山县万家福副食百货超市于2021年5月21日购进韭菜4 kg,现场检查时,由于店里生意不好,除抽检的2.56 kg,当天未卖出韭菜。未卖出的韭菜保存不当都烂了,被全部扔掉了。
经排查,因罗山县万家福副食百货超市购进上述韭菜时向供货者赵立强索取了销售凭证、赵立强提供有其身份证复印件(赵立强是农民,韭菜是自家菜园种的),该超市建立有进货台账,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罗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罗山县万家福副食百货超市免于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在2021年6月29日对罗山县万家福副食百货超市的供货者赵立强进行了调查,抽检批次韭菜(购进日期2021年5月21日)是其自家菜园种的。根据《食用农产品抽检检验和核查处置规定》第十一条“抽检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涉及种植、养殖环节的,由组织抽检的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产地同级农业农村部门通报”之规定,故建议将该线索通报到罗山县农业农村局处理。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