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12起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2015年第42号),洛阳君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补肾养血丸(广告中标示名称:老君养血丸)”、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远红外贴(广告中标示名称:百灵奇草神贴)”在发布广告中篡改审批内容,含有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撤销洛阳君山制药有限公司“补肾养血丸”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豫药广审(声)第2015020003号,撤销郑州寸草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远红外关节痛消贴”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豫医械广审(文)第2014120074号、“远红外贴”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豫医械广审(文)第2014120073号、“远红外腰椎痛消贴” 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豫医械广审(文)第2014120072号。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已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
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甄别和防范意识,不要轻信虚假广告。对虚假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请及时向我局举报。
特此通告。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