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批准,平顶山市众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未能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重新认证现场检查,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收回平顶山市众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HEN13-004)。
特此公告。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