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肉类市场经营秩序,保证进入市场销售的肉类产品质量安全,12月21日,由县食安办牵头,县食药监局、县公安局、县畜牧局、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了肉类市场集中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以县城赵园、天元、龙池、大钟、南城等农贸市场的肉制品及冷冻食品经营户为重点场所,对无证经营肉类产品的行为;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行为;经营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肉类及其制品的行为;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的行为;猪、牛、羊肉注水等掺假掺杂行为;运输、贮存、销售肉类产品,没有保证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和环境等特殊要求的行为;经营鲜冻肉类产品的包装没有标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企业注册号、生产批次;外包装没有以中文标明规格、产地、目的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的;未按规定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的经营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同时现场加大抽检力度,开展专项抽检,对市场上销售的肉及肉制品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进一步确保群众的餐桌安全。
行动中,执法人员向涵盖生产环节、销售环节的各责任主体发放了5000余份牛羊肉肉质量安全告知书,通过责令自查自纠、现场宣讲等方式,提高肉制品及食品冷库经营户法律意识。
本次专项行动,现场共出动执法车辆5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检查各类肉产品及食品冷库经营户90多家,现场查获不合格肉制品300多公斤,对于查获的不合格肉产品,联合执法组均按要求及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下一步,专项整治行动将由县城逐渐辐射各个乡镇村组,全面排查肉品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规范全县肉类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