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决定于3月25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户外广告发布内容的事中事后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根据《全省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部署,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辖区内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广告,重点查处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健康财产安全的违法广告。
重点整治辖区内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广告
⊙以展示牌、电子显示屏、灯箱、霓虹灯等为载体的广告;
⊙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绘制、张贴、悬挂的广告;
⊙在地下铁道设施、地下通道、重要路段、农村墙体、楼宇内外,以及车站、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
⊙在农资专业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乡村超市、庙会等场所发布的户外广告;
⊙以其他载体和形式发布的户外广告。
重点查处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健康财产安全的违法广告
⊙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及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的违法户外广告;
⊙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户外广告;
⊙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违法户外广告;
⊙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户外广告;
⊙群众投诉举报中反映强烈的违法户外广告;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广告,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服务的广告。
根据安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还重点开展了普法宣传培训、签订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开展行政指导、清查户外广告、严厉查处违法广告案件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排查清理中,各地将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会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约谈、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户外广告,严厉惩治违法责任主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