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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
时间 : 2019年09月26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5799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治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规范驻郑省管公立医院价格行为,9月20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了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会议传达了省局关于开展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的任务、范围、重点等主要精神,对医疗服务机构价格行为进行了提醒告诫。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雷生云出席会议并讲话。25家驻郑省管公立医院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驻郑省管各公立医院要充分认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忘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牢记市场监管的使命,坚持“一切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组织召开此次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步骤,是履职尽责服务人民群众、加强事前风险防控的具体举措。驻郑省管各公立医院要充分认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对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领会这次提醒告诫会的要求,加强自我约束,主动规范医疗收费行为。 
  会议要求,驻郑省管各公立医院自觉遵守价格法律和相关价格政策在正确理解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基础上,要严格自觉遵守《价格法》和政府价格政策规定,服从价格监管,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完善内部价格管理,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价格,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政策规定,所有收费都要明码标价、价格公示,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保障患者知情权,让患者明明白白、清清楚楚。要加强价格自律,不得违反规定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套用项目和扩大范围收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重复或虚增使用数量变相多收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费;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耗材;不得超过规定的价格水平或加价率,销售高价值医用耗材;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医疗市场价格;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误导性医疗价格标示、隐瞒医疗价格附加条件;不得违反明码标价政策规定,不按照规定标明价格和公示价格。自觉以良好的价格行为维护良好的医疗服务收费秩序。 
  会议强调,省局要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医疗服务价格秩序。省局将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情况、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等情况。对超出政府指导价制定价格,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以及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省管驻郑公立医院,将严格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把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行为列入价格诚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省人民医院、郑大一附院作了表态发言。下一步,省局将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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