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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批次金属家具产品质量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时间 : 2019年10月10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5250    

           关于1批次金属家具产品质量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19年第9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生产加工环节对金属家具组织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见附件1),涉及27家企业、20批次产品(见附件2)。其中,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通告如下:

  一、 不合格产品情况

  偃师市兆飞科教仪器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课桌凳,木制件表面贴面层(硬质覆面表面耐磨性(图案))磨100r后花纹保留实测值小于50%,标准规定磨100r后应保留50%以上花纹;木制件外观性能(封边处理)实测值为人造板零部件未进行封边和涂饰处理,标准规定人造板零部件的非交接面应进行封边或涂饰处理。

  二、处置措施

  针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产品质量安全,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2019年9月29日


          2019年金属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生产加工环节)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27家企业,有7家企业未抽到样品, 其中,停产停业5家,未生产抽查范围内的产品2家。实际抽取了郑州、开封、洛阳、周口等4个省辖市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金属家具产品。本次抽查依据 GB/T3325-2017《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及《河南省2019年第2批生产加工环节金属家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金属家具产品的外观、结构安全、甲醛释放量、可迁移性重金属、金属喷漆涂层理化性能、木制件表面涂层理化性能、木制件表面贴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19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涉及木制件外观性能要求-封边处理、木制件表面贴面理化性能-表面耐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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