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19年 第121号〕
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蜂产品、食用农产品17大类食品81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90批次,不合格样品21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密市青屏世纪隆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阜阳市麦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金丝肉松调理面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41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25g/100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西峡县美佳隆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四川泸州泸川酒厂生产的1批次珍藏V9(白酒),酒精度检出值为35.7%vol,标准规定为51~53%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3.安阳市文峰区福佳斯杭州生命世纪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焦作市万事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鸡腿,菌落总数检出值为80000CFU/g、170000CFU/g、140000CFU/g、110000CFU/g、13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濮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郑州市管城区桂客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琥珀花生、1批次蛋黄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分别为1.2g/100g、0.83g/100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50g/100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5.开封市八房井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临沂市沂蒙山泉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沂蒙山泉(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21mg/L,标准规定为小于0.01mg/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6.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焦作市塔南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鲟鱼,孔雀石绿检出值为8.5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氧氟沙星检出值为29.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安阳市北关区兰天食品城益康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石家庄市藁城区腾达食品厂生产的1批次月饼,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8000CFU/g、17000CFU/g、17000CFU/g、17000CFU/g、18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经基层局调查,该产品涉嫌假冒。
8.郑州市管城区百遇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贵州真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牛肉香了,菌落总数检出值为35000CFU/g、2700CFU/g、7100CFU/g、41000CFU/g、46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9.周口市河南鲜汇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睢县颐生堂酒业有限公司委托商丘天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青柠味伏特加鸡尾酒(预调酒)、1批次蓝莓味伏特加鸡尾酒(预调酒),酒精度检出值均为2.9%vol,标准规定为4.0~60.0%vo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0.永城新地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远征面粉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饺子用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检出值为2.44×103μ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μ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1.新密金博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德州曼琪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Q萌小软糕(原味),丙二醇检出值为3.38g/k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3.0g/kg。初检机构为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2.长葛一峰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依能饮品有限公司委托辉县市中富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21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3.长葛新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依能饮品有限公司委托新乡市优珍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49mg/L,标准规定为不大于0.01mg/L。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14.郑州市管城区豪再来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武陟县香之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卤鸡腿,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70000CFU/g、140000CFU/g、630CFU/g、<10CFU/g、<1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5.开封市旺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油素百叶,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3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6.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新乡万达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庆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洋槐蜂蜜,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103CFU/g,标准规定为不大于1000CFU/g。检验机构为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7.平顶山广美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平顶山市李卓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蛋酥沙琪玛,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186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平顶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8.郑州市河南解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瑞达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信阳茶基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茶基信阳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3CFU/250mL、4CFU/250mL、1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口岸食品检验检测所。
19.安阳县永和镇友谊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恒爽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安阳大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野山椒土鸡爪(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55000CFU/g、21000CFU/g、64000CFU/g、82000CFU/g、9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验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验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濮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处置措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许昌、南阳、商丘、周口、信阳、永城等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