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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批次商品条码产品质量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时间 : 2019年11月08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4957    

关于8批次商品条码产品质量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1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近期,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商品条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见附件1),涉及109家企业、100批次产品(见附件2)。其中,8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通告如下:

一、  不合格产品情况

本次抽查发现8批次商品条码产品不合格,标准规定条码符号等级≥1.5(级)/06(mil)/670(nm)。承检机构为河南省条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郑州宝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商品条码,条码符号等级实测值1.0(级)/06(mil)/670(nm)。

2. 河南中智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商品条码,条码符号等级实测值0.0(级)/06(mil)/670(nm)。

3. 郑州豫元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商品条码,条码符号等级实测值0.0(级)/06(mil)/670(nm)。

4. 河南亚塑包装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商品条码,条码符号等级实测值为0.0(级)/06(mil)/670(nm)。

5. 河南天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商品条码,条码符号等级实测值为1.0(级)/06(mil)/670(nm)。

6. 新乡永盛纸箱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商品条码,条码符号等级实测值为0.0(级)/06(mil)/670(nm)。

7. 河南华福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商品条码,条码符号等级实测值为0.0(级)/06(mil)/670(nm)。

8. 河南新华印刷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书号条码,条码符号等级实测值为1.0(级)/06(mil)/670(nm)。

二、处置措施

针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郑州、南阳、新乡、汝州、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产品质量安全,遇到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请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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