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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2017年度检查结论公告
时间 : 2019年03月04日  来源 : 省民政厅网站  作者 :   浏览次数 : 6780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68家基金会2017年度检查结论。请接受2017年度检查的基金会,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河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18号省民政厅410房间)加盖年检印鉴。

河南省中原文化建设发展基金会、河南省阳光助老基金会、河南省黄河文化基金会、河南省炎黄姓氏历史文化基金会、河南省老年文化事业发展基金会、河南省爱心助残基金会、河南省孝德文化发展基金会、河南省大河文化发展基金会、河南省善爱公益基金会、河南省荆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基金会、河南省荆浩艺术公益基金会等11家基金会未接受2017年度检查,现责令上述基金会务于2019年2月28日前到河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说明情况。逾期未来说明情况的,将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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