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行政监督,县应急管理局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定期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形式,建立法治宣传阵地,依托“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借助网络和新媒体,组织开展系列普法活动,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力度和覆盖面。同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组建普法志愿者服务队伍,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农村,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安全素质。
三是强化政策研究。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中心工作,针对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法治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政策法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把理论研究成果运用到依法行政实践中,为依法行政提供理论支持。接受人大监督,配合县人大对乡镇和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分析查找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