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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出台政策为技术创新中心发展引路护航
时间 : 2021年08月16日  来源 :   作者 :   浏览次数 : 37462    

  8月11日,省科技厅正式印发《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暂行)》及《河南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管理办法》),为推动省技术创新中心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技术创新中心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类平台,去年以来,省科技厅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培育建设技术创新中心,聚焦我省优势领域,先后依托中铁装备、中信重工、郑煤机、省农科院、郑大、河大等龙头企业及高校院所组建了15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有效带动了全省重点产业技术研发及转化应用。
  结合我省创新平台发展需求,省科技厅组织编制了《建设方案》及《管理办法》。前者重在谋篇布局,提出建设领域、组建模式、重点任务、管理机制及组建程序等内容;后者突出规范性要求,明确了建设职责、运行管理及绩效考核等具体规定。综合来说,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体现引领带动的“先锋队”作用。省技术创新中心对上衔接实验室基础研究,对下衔接企业产业化,以行业重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为核心任务,负有攻克“卡脖子”技术的使命,是全省科技创新平台的“先锋队”,在推动区域发展和产业升级过程中发挥战略引领作用。
  二是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企业为依托主体,根据产业发展特点与实际,按照“一中心一方案”,采取多种模式,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建设。以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和孵化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己任,强化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和主导作用。
  三是鼓励大胆探索和改革创新。要求省技术创新中心应为独立法人,暂不具备条件者建设期满应建成独立法人,可根据组建模式不同探索成立不同类型的法人实体。鼓励探索柔性引才引智和多元化投入机制,在研发投入、团队建设、项目合作、收益分配、运营管理等方面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强化动态管理和奖惩机制。省技术创新中心经批准组建后即纳入管理,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支持,建设期满验收通过后方可获得正式认定。对认定后的省技术创新中心进行定期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激励,健全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推动技术创新中心高质量建设运行。
  《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的出台,不仅为省内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筹备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指明方向,也为已获批组建的省技术创新中心进一步规范发展道路,将助力提升我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和管理水平,为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引路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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