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河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豫科基〔2020〕1 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及《河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豫科条〔2002〕28号)的规定,现将2019年度我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我省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名单见附件)。
二、年检方式
许可证年检将采取单位自查、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实验动物(饲料)质量与环境指标抽检相结合的方式。2019年期间新申请及换证单位不进行现场检查。
三、时间安排
1、自查。各单位按照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填写许可证年检申请表;对本单位开展实验动物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并写出年检自查情况报告。
2、申报(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20日)。各单位按照年检通知要求,报送年检相关材料。
3、检查(2020年2月10日至3月30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受检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年检结果在“河南科技网”上公告。
四、报送材料
1.《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申请表》(在河南实验动物QQ或微信工作群自行下载),填写内容应为2019年全年的有效资料。
2. 实验动物许可证副本原件(2019年获证单位不提交)。
3.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单位提供三个月内的实验动物和饲料(包括生产单位自产自用饲料)省内质量抽检或委托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4. 年检自查情况报告。主要内容:(1)实验动物法规、标准执行情况;(2)从业人员培训情况;(3)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更新情况;(4)使用实验动物及饲料情况;(5)动物实验平台支撑的课题、成果、论文及效益情况;(6)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落实情况;(7)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情况;(8)开具“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和“动物实验设施使用证明”情况;(9)存在的问题。
五、年检要求
1. 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年检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 报送的年检材料应完整、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章);报送材料一式1份(可邮寄),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有封面和材料目录,电子版Word文档(不需签字盖章)发送至hnsydw@126.com。
3. 同一单位有多个许可证时,应分别申请年检。
4. 对逾期不申报(不接受)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单位,将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吊销许可证。
六、联系方式
电 话:0371-65950292 86522313
联系人:张智坤 吕 航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厅2512室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