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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河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时间 : 2015年03月12日  来源 : 物价办  作者 : 佚名  浏览次数 : 6166    

省直有关部门,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ﻪ(豫政办〔2014〕114号)有关要求,在《2013年河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的基础上,结合2014年收费政策变化情况,我们整理编制了《2014年河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河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目录》中安全生产部门收取的“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费”,项目执行时间征收文件已到期,收费项目予以取消。

  二、今后,凡我省需新设立由的企业直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将必须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程序,报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并在批准设立的文件中注明“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内容。

  三、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制后,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变化的,财政部门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各地要加强涉企收费的监督管理,建立涉企收费举报机制,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各地财政、价格主管等部门要做好涉企收费政策的宣传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10285746_421725.xls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201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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