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是:2024年11月23日
关于河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 : 2018年12月26日  来源 : 河南省发改委网站  作者 :   浏览次数 : 8836    

豫发改收费〔2018〕1045号

关于河南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直管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质监局,公安局,环保局:

为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秩序,我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尾气检测收费新规定出台前,继续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我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985号)执行。新规定出台后按新规定执行。

各级要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反规定的收费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19日

Copyright @ 2017 www.luosh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日常维护
主办单位:罗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6-2178559
网站标识码:4115210001 豫公网安备41152102000003号 豫ICP备120258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