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罗山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单位,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罗山县金融服务中心作为协助部门。
特此公告。
罗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