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罗山县境内非现场执法系统启用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按照《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非现场执法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依据《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和《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实施办法》,罗山县交通运输局配置建设的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自2023年3月16日起在以下路段开展非现场执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系统功能简介:

  利用设置在公路重要路段的自动称重和图像摄录设备,自动检测、拍摄和记录行驶中货运车辆的车货总重、轴数、车辆图像及视频等信息的行为,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处罚。

  二、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区域

  1、G312线田堰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K864+700M),双向4车道。

  2、S218线十里塘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K389+950M),双向4车道。

  三、违法超限运输处罚机关及地址

  处罚机关:罗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电话:2178018

  处罚地点:罗山县行政大道26号(交通执法案件处理中心)

                       罗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6日


Copyright @ 2017 www.luosh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
罗山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负责日常维护
主办单位:罗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376-2178559
网站标识码:4115210001 豫公网安备41152102000003号 豫ICP备1202586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