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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山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罗政文〔2023〕  号                                                                                                                 签发人:余国芳

 

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罗山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22年,罗山县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信阳市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紧扣《2022年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罗山工作要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现将2022年度罗山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一是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全面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人,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全县巡察工作范围,及时调整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县政府定期召开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好发展。

  二是统筹谋划年度重点工作。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县委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印发了《2022年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罗山工作要点》。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认真谋划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明确重点任务,细化时间节点,压实责任主体,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三是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为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县召开府院联动联席(扩大)会议,印发了《罗山县人民政府罗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罗山县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罗山县府院联动联席办公室印发关于涉党政机关未履行生效判决问题专项清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法院执行工作与县乡两级政府、政府组成部门实现良性互动,建立了常态化运行执行联动机制。2022年已运用府院联动机制解决问题1件。

  (二)履行政府职能,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动线上“一网通办”。提升网上受理率。全县2164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网上平台,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反馈、实时评价。2022年,我县网上受理办件70多万件,网上受理率为88.6%。深化“全豫通办”“跨省通办”。扩大与外市县(区)合作,与湖北省5个市县(区)签订点对点“跨省通办”协议,70多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自助终端与“长三角”地区20多个市县(区)联通,500多个高频事项可自助申请;2542项事项可“全省通办”。推行“互联网+监管”。每月编发《政务讯息》通报各单位监管事项录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录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提高重点指标。2022年,我县监管事项主项为551项,已录入完成551项,覆盖率为100%,子项覆盖率100%。

  二是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继续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升级改造政务服务大厅,全县39个职能部门政务服务股进驻大厅,实现“应进必进”,全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网上平台,在河南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动态调整,电子监察实现全覆盖。推行“一窗受理、受审分离”改革。引入政务服务外包机构,专业从事窗口受理、咨询导办、帮办代办等政务服务工作,构建起窗口和后台审批之间的防火墙,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服务模式,变“一事跑多窗”为“一窗办多事”。推进政务服务就近办改革不断推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梳理并下放乡村政务服务事项153项(村级32项),探索开展“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打造“家门口”的政务服务大厅,实现群众“进一扇门办妥所有事”。

  三是办事“最多跑一次”。开展政务服务流程再造。制定了《罗山县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推动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改造和政务流程再造,最大程度“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优流程、减跑动次数”。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围绕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事项,梳理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169项,设立“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窗,2022年,共计办理一件事5133件。完善“诉求响应”机制。设立“办不成事(有诉即办)”专窗,建立办不成事(有诉即办)工作流程及服务机制,将矛盾纠纷、难事烦事现场解决、及时消化,形成政务服务闭环兜底服务。

  (三)强化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制度建设。始终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推进“小快灵”“小切口”制度建设,提高了制度建设质量和效率。提高公众参与度。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22年共备案规范性文件9件,均完成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做到应备尽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次,其中专项清理1次,全面清理1次,目前现存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加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规范合同审查流程,确保合同审查质量。共审查政府重要合同75份,其他115件。

  (四)规范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执行。

  二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举行听证会;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询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是完善法务团队工作。2022年,我县结合工作实际,重新调整和配齐配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挑选政治信仰坚定、业务素质过硬、作风品行端正的优秀公职律师和部分社会律师,组成以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为首席法律顾问的罗山县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明确工作职责,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做到一般文件当天审核完毕,重大复杂文件3天内审核完毕,确保了法律顾问工作有效规范运行。全年共审核把关各类文件226件,提出修改意见540余处,审核意见均得到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和采纳,法律顾问团队工作得到了县主要领导的认可和肯定。

  (五)严格规范执法,行政执法行为公正文明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罗山县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项活动方案》,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实际,开展政治理论大学习、业务能力大培训及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广泛参与行政处罚法网上知识测试,在市级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中,罗山代表团进入决赛。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对执法内容进行公示,做好全过程记录,同时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建立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及时纠正不当或者违法的行政行为,实施个案监督。印发《2022年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知》,分别对环境保护、文化旅游、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重点执法领域进行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认真选任特约监督员,科学布局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站,2022年度我县选聘10名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并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站,目前罗山县丽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站已经挂牌,特约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站的建立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深入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乡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体化。结合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和“减县增乡”工作,合理配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力量,配齐配足执法人员。全县20个乡镇(街道)调配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共341人,20支执法大队都达到15人以上。综合行政执法场所规范化。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场所进行了规范提升,均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场所。设置了“三室一库”,配备了必要执法设备和设施,统一了制式服装,保证了执法用车。县乡两级行政执法联动化。制定罗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县乡协同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协商、部门联动协作、业务指导和技术保障、信息共享等制度。对专业执法事项,由县级执法机构承担,乡镇执法大队配合、跟队学习。

  四是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按照全市2022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要求,部署我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重点工作。指导培育县税务局争创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示范推动全县服务型执法水平。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第二届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理论测试,县税务局在信阳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第二届信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模拟执法比赛,荣获一等奖。扎实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宣讲活动,目前已按计划完成高店乡等6个乡镇的培训宣讲任务。

  (六)加强制约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日益规范

  一是加强立法监督。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推进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和年度立法计划申报工作,并按时反馈。加快政府立法联系点建设,2022年全年成功申报楠杆镇田堰村等5个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明确专人对政府立法联系点进行日常联系和管理。二是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财政预算执行、重大建设项目、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交办并整改到位。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县政府领导班子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工作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和决议。

  (七)聚焦和谐稳定,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机制,305个村(社区)均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联通了覆盖城乡的调处化解网络,实现了矛盾纠纷“智慧”调处,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实效。今年以来,各所坚持日常定期排查和重要敏感时期重点排查相结合,做到矛盾纠纷随时发现、随时研判、随时分流、随时化解,把矛盾消灭在荫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同时人民调解案件做到了系统录入数量、案卷、登记表三统一,2022年调解案件2335件,调成2289件,调解不成的都及时进行了预警处置

  二是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公开行政复议办事指南,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认知度和信赖度。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5件,办结25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9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件,撤销具体行政行为3件,无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应诉职责。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规定,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22年共收到行政应诉案件10件(不含往年未结案、二审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次,出庭应诉率达80%。(其中2件是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共同被告未在县法院出庭)

  (八)强化学法用法,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提升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印发《罗山县2022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罗政办〔2022〕19号),明确领学单位和学法内容,县政府常务会每季度开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以制度建设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2022年共开展4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分别学习了《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何家冲学院举办全县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实现科级以上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全覆盖,培训人数达200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结合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宣讲活动,在各乡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法律知识巡回指导培训,增强法治思维,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助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有质量、落实效、见真章。印发罗山县法治建设应知应会小册子1000余份,对各执法单位法治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发放,做到法治知识随时学,随地学,全覆盖。

  三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结合传统节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首届企业家日等活动契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599次。以“法律七进”为龙头,以“每月一法”为亮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动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农家书屋,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阵地。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规范化培养,提高农村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处事能力。2022年,我县共培育“法律明白人”1626余人,在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推进村民自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成效,但距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短板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足,依法推进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待加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执法监督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法队伍力量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县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不断加以改进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县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争创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县。

  (一)深入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丰富强化学法措施提高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把好法治航向方向盘,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法制轨道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持续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探索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机制,积极推进诉源治理,降低应诉案件数量。加大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三)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新申请行政执法证人员进口关制定执法岗位调整办法,对不适宜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有重点分批次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定期开展法律知识测试,模拟执法比武等,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大力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持续推进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拓宽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选择面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创建活力,探索创新行政指导行政调解新模式,推动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持续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全面梳理、调整,重新制定、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一只队伍管执法”工作改革,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素质提升,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六)扎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巩固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民调解、信访维稳和劳动争议化解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营造法治罗山平安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3年2月20日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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