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成文日期 |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 | 2021年12月13日 | |
标 题 |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第四批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时 效 |
罗政办〔2021〕50号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清理规范第四批县直部门行政审批
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省、市精神,经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审核,县政府决定对54项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
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后,要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附件:1.罗山县清理规范第四批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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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清理规范第四批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xls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