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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指导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的指导意见

豫政〔2022〕1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但与全国相比,收入增速持续放缓,差距逐步拉大。为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十四五”我省农民收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目标,制定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发展乡村产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

  (一)提高粮食生产效益。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提升高标准农田1009万亩,新建1929万亩,累计建成8759万亩。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等技术,培肥耕地基础地力。发展优质专用小麦,推进专种、专收、专储、专用,推行订单化种植,到2025年,优质专用小麦发展到2000万亩左右。发展优质玉米,推广高赖氨酸玉米、高油玉米、高淀粉玉米等加工专用品种。发展优质水稻和再生稻,推进稻田综合种养。

  (二)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加快发展肉牛、奶牛、中药材等高效农业,全面提升设施农业发展水平,建设十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到2025年,优势特色农业产值达到6500亿元。加快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积极发展“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支持每个县(市)重点培育1—2个特色主导产业,加快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等建设,到2025年,60%以上的县(市)培育出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产值超百亿元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产值超十亿元的农业产业强镇、产值超亿元的特色产业专业村。

  (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分级、清洗、烘干、冷藏、包装等初加工,减少产后损失,到2025年,果蔬等农产品产后损失率降低到10%以下。培育绿色食品集群,做优粮食制品、做强肉类制品、做精油脂制品、做特果蔬制品,振兴酒业、奶业、药业,实施冷链食品、休闲食品、特色功能食品、预制菜、数字赋能、品牌设计等升级行动。到2025年,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万亿级现代食品集群。

  (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推进乡村旅游示范村、休闲康养基地等建设,推广乡村旅游民宿、美食、“老家礼物”旅游商品,到2025年,创建400个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全省乡村旅游年经营总收入达到3000亿元。加快发展农村电商,推广“电子商务+农村物流”“网红直播带货”等模式,促进产销对接。积极发展创意农业,推动农业农村领域“设计河南”建设。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推进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邮政快递公司、农业服务公司生产服务一体化发展,到2025年,农林牧渔服务业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例达到8%以上。

  (五)加强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建设现代种业强省,实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种业创新平台建设、种业创新攻关、种企扶优、良种繁育能力提升、种业市场净化行动,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7%以上。推动农机装备创新应用,加强果菜茶、畜牧水产、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等设施装备研发推广,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培育专业化、综合性的农机服务组织,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加快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应用,建设“一村九园”等数字应用场景。

  二、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六)加快乡村人才培养。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多途径开展乡村人才培养,每年完成农业农村从业人员和转移就业劳动力持证培训任务50万人次以上。推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技能培训评价工作。加快高素质农民培育,大力培养现代农民、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育,重点培养家政、厨师、司机、养老护理等社会需求量大的从业人员。加强乡村公共服务人才、治理人才、“法律明白人”培养,逐步提高就业能力。强化政策支持,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吸纳持证农业技能人才就业的农业产业园区、农业企业等给予相应补贴。

  (七)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推进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创建和整县提升,支持供销社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拓展服务范围,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效率、扩大销售面、增强议价权。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1000家以上,家庭农场发展到30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1万家,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500个以上,省级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发展到1000家以上。

  (八)拓宽农民就业渠道。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以脱贫农民和农村低收入群体为重点,实施一批能够广泛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基础设施项目,增加就业容量。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及省安排资金的15%。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在村集体经济基础较好的地方,探索开发道路养护、垃圾污水处理、高标准农田管护等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力、半劳力等就业。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对外经营,承担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吸纳农民就业。

  (九)强化农民就业服务。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建设,将就业服务延伸至行政村,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组织开展“春风行动”,为农民工和用人单位搭建就业服务供需平台。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推行就业服务实名制,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广泛收集并及时发布企业用工需求,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积极开展劳务输出,扩大国际国内劳务合作,打造知名劳务品牌、“豫农技工”品牌。

  (十)大力促进返乡创业。实施“凤归中原”回归创业工程,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县(园区、项目)建设,支持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科技人员、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创业。搭建创业平台,建设各类创新创业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强化创业指导,为创业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策划、政策咨询、信贷融资等服务。完善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加入和利用机制,探索以合资、合作、投资入股等方式引进人才。

  三、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十一)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土地经营权以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增加土地租金和分红收益。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通过出租、出让等方式提高农村集体土地收益。稳慎推进孟津、宝丰、新县、巩义、长垣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乡村产业。

  (十二)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集体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推进集体资产抵押融资。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和房屋、设备等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创新集体经济股份制运行机制。支持中原银行、中原证券、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多种合作方式,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收益分配制度,依据成员持有集体资产份额进行收益分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制定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加强财政支持和政策激励,激活农村生产要素。到2025年,所有行政村都有集体经营收入,其中年经营收入5万元以上的达到80%以上。

  (十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连接机制,以市场为纽带进行联结,开展订单收购,指导农户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施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以服务为纽带进行联结,为农户提供统一标准化服务;以股份为纽带进行联结,支持农户入股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采取入股保底分红和盈余返还等方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增值收益。

  四、强化政策扶持,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十四)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等惠农补贴政策。创新农村金融支持政策,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兰考普惠金融模式,开展整村授信,创新信贷产品,增加信贷规模。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放大财政支农政策效应。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实现小麦、玉米、水稻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全覆盖。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落实涉农贷款业务差异化监管制度,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强化对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考核,提高新增存款用于当地贷款比例。

  (十五)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优化农村路网建设,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到2025年,新(改)建农村公路4万公里。强化农村供水保障,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3%。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实施县域城乡信息通信网络一体化建设,加快5G、千兆光网“双千兆”网络协同发展,到2025年,全省县域内5G基站数量达到5万个,实现乡镇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5G网络全覆盖。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重点推进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干线冷链物流发展,全面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农产品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等建设。健全乡村物流网络,降低农村物流成本,到2025年,行政村快递物流服务通达率达到100%。

  (十六)推进农村公共服务提质降费。稳步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建立群众可承受、财政可负担、运营可持续的城乡客运票制票价体系。推进农村网络精准降费,进一步加大对脱贫户、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通信资费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高质量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落实“对口帮扶”“乡聘村用”等政策,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到2025年,300所乡镇卫生院达到或接近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加快乡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特殊群体基本保障制度,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保障标准及补助水平,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五、健全农民增收体制机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十七)强化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把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完善政策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加大投入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统计调查,做好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科学选取调查户和记账户,确保客观真实反映农民收入。加强考核评估,把农民收入增速纳入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乡村振兴考核范围,进一步增加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十八)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一县一省级开发区”为载体,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经济强县。实施产业集群提速行动,聚焦主导产业,支持各县(市)培育壮大2个以上龙头企业,每年实施10个以上重点企业转型升级和承接转移项目,高水平建设产业集群公共服务综合体,到2025年,力争每个县(市)均有百亿级产业集群。实施现代服务业推进行动,配套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物流仓储等生产性服务业,培育发展法律、商务、咨询等专业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

  (十九)加快脱贫地区农民增收。接续推进田园增收、养殖富民等产业发展“十大行动”,带动提高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家庭经营性收入。以“雨露计划”提升行动为抓手,提高脱贫劳动力持证比例,通过组织劳务输出、优化公益岗位等方式确保脱贫人口务工就业规模稳中有增。将脱贫攻坚及过渡期内各级财政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村集体,及时移交管理权,盘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发展。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因地制宜发展配套产业,完善配套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到2025年,脱贫地区脱贫人口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一批脱贫县农民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十)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县城扩容提质,提升综合承载和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周边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到2025年,培育发展一批3万—5万人的中心镇。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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