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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成文日期
发文机关 县农业局 发布时间 2018年07月27日
标  题 罗山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时  效

罗山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罗政办〔2018〕58号


罗山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罗山县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罗山县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7月25日


罗山县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6号)文件精神,深化农垦改革,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农场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核心,着力深化农场市场化改革,推进资源资产整合,优化产业结构,依靠创新驱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增强我县农场内生动力、发展活力、整体实力,切实发挥农场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骨干引领作用,为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国有属性,服务大局。围绕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完善国有农业经济实现形式,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走规模化发展道路,构建现代农业经管体系、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国有农场。

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支持。着力深化农场市场化改革,推进政企分开,确立国有农场的市场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农场平等享受国家普惠性政策,完善与农场履行使命相适应的支持政策,解决国有农场实际困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立足实际,分步实施。根据我县国有农场的管理体制、资源禀赋、发展水平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有序推进农场改革。

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把握好改革的节奏和力度,从我县实际出发平稳有序推进农场改革,不简单照搬农村集体经济或一般国有企业的改革办法,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关系,确保干部职工队伍稳定、生产稳定和社会稳定。

(三)主要目标。围绕我县农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我县农场改革发展。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建成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完善、农业产业体系完备、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现代农垦企业。

——将县国有农场建成我县特色产业、绿色、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基地。

——农场民生持续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新型城镇化水平持续提升。

二、深化农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

(一)着力深化农场市场化改革。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着力深化农场市场化改革,推进农场企业化、经营规模化。以发展共赢为原则,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建立管理规范有序、组织协调一致、资源优化配置、产品标准统一的现代企业运营模式。加快改革步伐,尽快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在确保国有资本控股的前提下,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依法推进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委、县财政局、县工商质监局)

(二)改革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坚持社企分开改革方向,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和社会管理属地化,用一年左右时间,将国有农场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妥善解决其机构编制、人员安置、所需经费等问题,确保工作有序衔接、职能履行到位。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行成的债务进行甄别,凡属于政府应当偿还的债务纳入政府债务统一管理,符合呆坏账核销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于以处理。(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计生委、人行罗山县支行)

(三)构建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健全职工招录、培训和考核体系,逐步建立以劳动合同制为核心的市场化用工制度,完善合同管理。加快农场农工培育体系建设,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宽就业渠道,吸引大中专毕业生等高素质劳动力来农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农机局)

(四)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对农场全覆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农场职工和居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好养老金缴纳等重点问题,解除国有农场老职工的后顾之忧。与国有农场签订劳动合同的农业从业人员,可以执行我县统一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政策,也可以实行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参保缴费办法。强化职工按时足额缴费义务和政府主体责任、将未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或中途断保的职工,按规定纳入参保范围。将农场符合救助条件的职工及居民,按照政策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困难人员提供托底性、长期性的生活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农场失业人员及时进行失业登记,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农场人员,按规定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县财政要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支持落实好农场职工和居民的社会保障政策。按现行体制统筹解决国有农场养老保险缺口问题。(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

(五)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农场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按照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要求,明晰农场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场特点、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农业局要加强和改进对农场的监管,监督农场建立健全国有资本运营体系和保值增值责任体系。全面开展包括土地在内的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加大对国有资本投向的专项监督力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升国有资本运行效率和效益。农场改革要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公开公正,切实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牵头单位:县农业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六)创新农场土地管理方式。深化农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严禁擅自收回农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确需收回的要按程序报批,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妥善解决职工生产生活困难、依法安排社会保障费用。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对农场土地严格实行分类管理,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切实落实料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强化农场土地权益保护,严肃查处擅自改变农场土地用途和非法侵占农场土地行为。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农场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任务。加强农场土地盘活利用。推进农场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创新农场土地资产配置方式。对农场改革改制中涉及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可按需求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用地等方式处置。农场现有划拨建设用地,经批准办理有偿使用手续后,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改变用途,需办理出让手续的,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农场土地被依法收回后再出让的,其出让收入要按规定积极用于农场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建设以及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农场可以进入农村,流转荒山、荒地,签订长期协议,解决农场农业生产土地面积严重不足的问题。(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局)

三、加大对农场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将农场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依法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及公共服务体系等规划时,要将农场纳入其中并同步组织实施,将农场全面纳入国家强农惠农富农和改善民生政策覆盖范围,列入年度发展计划,稳步加大对农场的投入。(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卫生计生委)

(二)加大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县政府有关部门安排相关建设项目时,要将符合条件的农场项目纳入其中,统筹安排,切实加大对农场的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县财政支持农场扶贫解困资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人员经费、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并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四、加强对农场改革发展的领导

(一)统一思想认识。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是国家、国有农场和农工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事关国有农场的发展和稳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改革精神,真实准确摸清底数,科学制定方案,积极稳妥组织实施。

(二)建立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把推进农场改革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把准改革方向,做好统筹协调,抓紧抓实抓好,把推进我县农场改革发展作为“三农”工作的大事要事,充实强化机构职能,配齐配强精干力量,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农场改革发展。县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农业等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

(三)切实转变农场管理职能。适应推进农场改革发展需要,落实国家赋予农垦系统的任务。农业局要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履行对农场的指导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等职责,按组织程序推荐任命农场负责人,加强企业负责人薪酬和业务费管理。

(四)大力弘扬农垦精神。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廉洁奉公、敢于担当,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农场改革发展。农场干部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扬农垦优良传统作风,牢固树立开拓创新和市场竞争意识,增强推进农场改革发展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强农场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和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造就一支热爱农垦、献身农垦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推进农垦文化建设,汇聚起推动农场改革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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