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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的通告

为深入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督促压实各货运源头单位(企业)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县内经依法许可、注册登记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发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0376—2178018。

 

附件:罗山县2024年度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pdf


 

罗山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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