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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印发河南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政〔2023〕2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国家林草局各有关司局:

  现将《河南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17日

河南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号),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推进河南省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不断提升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统筹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行林长制,做大做强森林“四库”(水库、钱库、粮库、碳库),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河南提供生态保障。

  (二)建设目标。到2025年,完成造林43.5万公顷,种草改良9.54万公顷,森林抚育66.87万公顷;新造林混交林比例达到70%以上,乡土树种比例达到70%以上,珍贵树种比例达到3%以上;新增油茶林5.87万公顷,改造低产低效油茶林2.13万公顷。河南省科学绿化水平明显提升,造林地块实现精准落地上图入库,林种、树种结构不断优化。建设一批科学绿化试点示范工程,健全科学绿化技术标准和成效评价体系,建成省、市、县、乡(林场)、村五级科学绿化示范体系,基本实现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贯通,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机制基本形成。

  二、总体布局

  (一)沿黄生态建设区。涉及三门峡市、洛阳市、郑州市等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65个县(市、区),是生态环境重点建设区域。主攻方向是上下游联动、干支流统筹、左右岸协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综合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和沿黄复合型生态廊道、黄河滩区草业带、湿地公园、沿黄森林城市和森林乡村建设;推进郑州都市圈生态共建,构筑一体协同的生态格局。

  (二)平原粮食安全生态屏障建设区。涉及安阳市、周口市、商丘市等9个省辖市45个县(市、区),是新时期粮食生产核心区。主攻方向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积极稳妥推进农田防护林完善和提升、生态廊道提质,建成平原生态绿网。

  (三)太行山生态屏障。涉及安阳市、新乡市、焦作市等5个省辖市18个县(市、区),是生态脆弱地区。主攻方向是加大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力度;开展困难地造林攻坚,坚持“造封飞”并举、“乔灌草”结合,大力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保护珍稀野生物种种群及其栖息地,推进太行山国家公园建设。

  (四)伏牛山生态屏障。涉及南阳市、洛阳市、三门峡市等6个省辖市45个县(市、区),是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区。主攻方向是大力开展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加强森林经营,提升森林质量;加大困难地造林和石漠化综合治理力度;强化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

  (五)桐柏—大别山生态屏障。涉及信阳市、驻马店市、南阳市等3个省辖市11个县(市、区),是商品林主要分布区。主攻方向是加强生态修复,培育混交林,强化森林经营;支持扩大油茶种植面积、改造提升低产低效油茶林,提高经济林的生态经济效益;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强化小微湿地建设和保护。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国土绿化规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充分考虑用地空间和水资源承载力,科学编制全省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等绿化规划,合理确定绿化目标和规划指标,体现中原特色风貌。(责任单位: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规财司、生态司)

  (二)充分挖掘绿化潜力。落实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有关规定,利用山区困难地、石漠化土地、沙化土地、农村四旁隙地、废弃矿山、严格管控类土地等开展国土绿化。山区重点推进增绿提质增效,科学确定绿化方式。平原区重点营建以沟河路渠为骨干的防护林林带,形成完善的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生态廊道重点推进完善提质,依法依规推进铁路、公路、河渠等绿色通道建设,加强淮河、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及干渠、隋唐大运河、明清黄河故道生态保育带建设。全面提升城镇绿化水平,留白增绿、拆违建绿、拆墙透绿,开展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垂直绿化,建设小微(口袋)公园。围绕乡村振兴,统筹推进森林乡村、森林特色小镇建设。(责任单位: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规财司、生态司)

  (三)精准提升森林草原质量。对郁闭度过大的中幼龄林实施透光伐、疏伐、生长伐,改善林分结构,培育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重点对针叶林实施“疏针补阔”“间针育阔”,对次生乔木林保留目标阔叶树种、补植乡土阔叶树种。对难以自然恢复林草植被的林分,采用更替修复、择伐补植修复、抚育修复等方式进行修复,重点修复沙化土地区及低山丘陵区严重衰退的刺槐林、山区多代萌生的栎类、遭受严重病虫害的马尾松林和残次林等。因地制宜加强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加大草原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推广科学实用的草原生态修复技术,采用浅耕翻、补播、施肥、围栏封育、季节性休牧等措施,重点对黄河滩区和太行山区中度以上退化草地和矿坑、沙坑等严重破损草地进行修复。(责任单位:省林业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资源司、生态司、草原司、防火司)

  (四)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使用林地草地审核审批管理,严厉查处乱砍滥伐林木、非法侵占林地草地、非法侵占公园绿地、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人员队伍、预防监测、气象分析等防控能力建设,落实森林防火网络化管理和防火责任,强化火源隐患管控和应急处置,年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下。强化市、县级政府重大森林草地有害生物灾害防治责任,建立林草有害生物绿色防控体系,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和检疫,“十四五”期间消除栾川县等4个松材线虫病疫区县,年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8‰以下。(责任单位:省林业局、财政厅、公安厅、应急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气象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资源司、防火司、规财司、生态司、动植物司、草原司)

  (五)开展示范建设。

  1.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困难地及石漠化治理方面进行探索,提升林草资源质量和生态服务功能,为其他困难地生态治理积累经验。完成人工造林0.24万公顷、退化林修复0.6万公顷。(责任单位:南阳市政府;指导单位:省林业局,国家林草局规财司、生态司、草原司)

  2.河南省秦岭东段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项目。结合防洪和河湖生态复苏需求,在黄河干支流科学开展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方面进行试点示范。完成人工造乔木林1.4万公顷、退化林修复3.54万公顷、飞播造林1.57万公顷、封山育林2.29万公顷、草原改良0.13万公顷。(责任单位:洛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政府;指导单位:省林业局,国家林草局规财司、生态司、草原司)

  3.河南省鄂西北山地和丹江口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在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石漠化治理和水质保护方面进行试点示范。完成人工造乔木林0.13万公顷、退化林修复2.67万公顷、人工种草0.6万公顷。(责任单位:南阳市政府;指导单位:省林业局,国家林草局规财司、生态司、草原司)

  4.河南省信阳市鄂东北大别山区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在退化林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油茶生态经营方面进行试点示范。完成人工造乔木林1.47万公顷、退化林修复2.71万公顷、封山育林2.4万公顷、草原改良0.12万公顷。(责任单位:信阳市政府;指导单位:省林业局,国家林草局规财司、生态司、草原司)

  5.农田防护林建设项目。在平原高产农区、平原沙质农区、沿淮水网农区等地建设高标准农田防护林示范区。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营建以沟河路渠为骨干的防护林林带,完善农田林网,建设高标准平原农田生态防护体系。(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局,相关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

  6.沿黄复合型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依托自然形态,突出防洪和生态功能,在条件具备的河段,充分利用周边地带,推进沿黄干流两岸复合型生态廊道建设,统筹实施植树造林与防浪林、护堤林建设,兼顾“景观、休闲、文化”等功能,构建层次分明、色彩丰富的植物群落,形成乔、灌、花、草、藤“五形”科学配置格局,打造滨水生态空间、绿色游憩走廊。(责任单位: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河南黄河河务局,相关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

  7.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建设生态廊道,以常绿、混交林为主,实行群落式种植,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体现“近自然、大绿量、多功能、网络化”的特色,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财化”升级。(责任单位: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相关省辖市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

  8.山区困难地治理项目。在太行山、伏牛山等山区困难地实施治理示范项目,坚持“造封飞”并举,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科学选择树种,提高整地质量,推广保水剂等适用技术,确保造林成效。(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相关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

  9.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林建设项目。在全省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基地10个、示范林200处。遵循近自然理念,采取间伐、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责任单位:省林业局,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资源司)

  (六)创新管理和政策。

  1.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对社会资本在重要水源区、生态脆弱区、生态保育带及生态廊道营造的林木,集中连片达到100亩以上且达到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生态补偿。建立完善因林木禁伐或延长林木采伐年限对造林主体的生态补偿机制。拓展林业碳汇消纳渠道,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林业局、财政厅,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规财司、生态司、资源司)

  2.探索土地激励政策。社会资本参与造林绿化后,在不影响林地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可以按照国家及河南省有关规定在其经营的林地内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环境友好型林下经济产业。社会资本造林绿化成林后,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5000亩以下的按照成林面积的3%、超出5000亩至10000亩的部分按照2%、超出10000亩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优先保障用地指标,依法办理用地手续。(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规财司、生态司、发改司)

  3.创新投融资机制。支持政府性担保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纳入贷款担保服务范围,探索完善信用担保等贷款担保新模式。加大政策性森林保险财政支持力度,做到生态公益林应保尽保,完善森林商业保险制度。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和碳汇收储试点工作,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碳汇收储等作为农村金融创新产品的重点。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发挥“科学绿化+政策性金融”双轮驱动效能。利用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各地统筹多层级、多领域资金,强化科学绿化重点工程资金保障。(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省林业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规财司、生态司)

  4.建立营造林管理制度。建立林业、自然资源部门落地上图会商机制,制定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对图斑开展造林用地适宜性评价,实行造林地块落地上图入库精细化管理。绿化造林项目要依法依规编制作业设计,造林主管部门对项目用地、用水、立地条件调查、造林树种选择、整地和栽植等技术措施、原生植被保护等进行合理性评价,开展科学论证,确保作业设计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国土绿化成效评价办法,当年进行造林质量评价,三年后进行造林成效评价。(责任单位: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生态司)

  (七)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开展高效固碳树种选育、困难地造林、森林质量提升、无人机精准飞播造林等“卡脖子”技术攻关,选育5个新品种,凝练10项新技术。建立健全林草领域标准体系,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修复技术、河南特色优良乡土树种栽培技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等林业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重要乡土树种草种、珍贵树种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和良种繁育,建设20处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积极申报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维护种质资源安全。加强松材线虫病和美国白蛾防控技术推广,提升绿色防控水平,维护生物安全。建立林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成立科学绿化省级林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促进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各省辖市政府和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指导单位:国家林草局科技司、林场种苗司、人事司、生态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扎实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责任,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工作。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协调指导等作用,切实做好国土绿化的实施、管理、监督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构建政府推动、部门参与、中原特色鲜明的科学绿化示范体系。(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政策支持。坚持局省共建、以省为主。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完善财政支持科学绿化相关政策,加大造林绿化、森林抚育、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和修复重大项目支持。省政府负责督促各地加快试点示范建设,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国家林草局负责建设指导,在项目安排、投融资、科技研发、采伐管理政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科技厅、水利厅、林业局,国家林草局生态司、规财司、科技司、资源司)

  (三)加强宣传引导。弘扬科学绿化理念,宣传普及生态保护修复知识,倡导节俭务实绿化风气。推动“互联网+义务植树”、生态工程全民共建、生态产品全民共享,营造植绿、爱绿、护绿的浓厚氛围,凝聚建设美丽河南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省广电局、林业局,国家林草局生态司、宣传中心)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科学绿化情况纳入各级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导考核,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对科学绿化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背科学规律和群众意愿的绿化行为,要及时制止纠正;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责。(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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