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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新镇人民政府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彭新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三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拟将罗山县彭新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载体向社会公布,接收社会监督,联系电话:0376-2216036。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又一惠民举措,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制政府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县政府、县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扎实做好公开载体建设。

镇领导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镇党委秘书任副组长,并由有关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强大的工作队伍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对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

(三)健全配套措施,强化工作督查。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彭新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监督,使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根据我镇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工作情况,2017年,彭新镇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共计87条。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如: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公开政府信息主动性不够强,公开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等不足。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全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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