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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17年度罗山县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罗山县城市管理局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罗山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电话:0376-2139489。现将罗山县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及时、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部门行政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全局各项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逐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专人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多次研究部署,提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不断规范公开的内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拓宽信息渠道,保障信息内容。为更多上报信息文章,上报质量较高的信息,我局拓宽信息渠道,勤于挖掘,工作中做到了“三个结合”:将信息与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相结合,积极公开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动态;将信息工作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各部门生产运转、内部管理动态举措及时行文报局办公室审核完善再上报公开办;将信息工作与我局实际工作相结合,随着县城整体框架拉大,我们在县城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也变大,负责信息报送的同志主动深入一线,亲自感受治理工作的艰难,不断挖掘县城管理工作信息,确保我局工作信息量稳中有升。

(三)注重效果实效,确保信息质量。我局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一是时效性,当一条有价值的信息出现后,我们负责信息工作的人员主动掌握第一手资料,从而提高了信息的时效性;二是准确性,每一篇信息力求做到准确,如有不清楚的地方深入实际现场,将事实调查了解清楚;三是真实性,在工作中坚持主管领导审稿制度,层层把关,确保上报信息真实可靠。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和健全工作机制情况

我局进一步健全本部门政务公开管理体制,按照县政府人员编制规定和县直部门财政预算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规范部门内部公开,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按照规定时限,在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予以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我局主要通过罗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主阵地,及时上报公开我局工作动态信息。2017年全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我局通过今年新成立的罗山县数字化城管中心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3次,面对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问题,我局积极迅速做出客观公正解答应对,将事实真相告知社会公众,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公开不及时等情况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

三、重要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对照《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罗政办〔2017〕68号)要求,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领域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7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原因而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投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我局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从未进行收费。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但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数量少、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渠道单一等问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

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按照要求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体制机制,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

三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罗山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要领域的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

 

 

 

罗山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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