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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2016年罗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罗山县政府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罗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376-2178651。 

一、概述

今年以来,罗山县严格按照《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不断规范公开程序,持续扩大公开范围,有效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抓好工作落实,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力回应了社会关切,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及时充实和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对全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了工作有计划、经费有保障、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均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照条例的要求,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公开形式,突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一是大力推行网上公开。积极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作用,着力推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安排和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充实网站板块和内容,优化栏目设置。新增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国务院信息”、 “阳光信访”和“罗山公安警务公开”等栏目,极大地提升了网站信息公开和网上服务功能。二是积极推行多渠道公开。积极主动适应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带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新变化,努力贴近群众需求,结合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政务公开栏等各类公开载体,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打造“立体式” 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强政务微博及微信网络平台建设,支持鼓励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和在线访谈方式及时公开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有效引导社会关注和网上舆情。

(三)规范申请办理,畅通信息公开工作渠道。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借助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实现标准表单、标准化流程,保证各类申请能够依法受理、按期办结。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通过网上系统、电子邮件、书面信函、传真等方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联系,积极提供协助和指引,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减少因申请指向不明、表述不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

(四)严格监督考核,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实效。县政府办公室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通报制度,每月统计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县委、县政府综合目标考核,有力的促进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按照规定及时编制和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依照法定期限和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罗山县政府门户网和罗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及时对网站栏目和内容进行了调整、更新和充实。2016年,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共计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65条,截至目前,县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已突破500万。同时,我县积极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加强政策解读,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热线电话、手机短信、信息公开栏的作用,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好《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信政办〔2015〕108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的通知的通知》(信政办〔2015〕140号)文件精神,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印发了《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及时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了牵头落实单位和责任人及完成时限,要求各牵头单位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工作安排,确保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我们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按照要求对相关重点领域信息进行公开,2016年,我县共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923条,发布信息涉及权责清单、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国民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规划计划、招投标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信息、保障性住房、社会组织信息等领域。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全县共受理公众依申请公开56例(其中当面申请43例,传真申请1例,网络申请6例,信函申请6例),已办理56例,办结率 100%。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全县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六、举报投诉和咨询情况

2016年,我县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件。2016年共受理书记信箱和县长热线229件,办结率100%。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收费总数为0元。

八、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罗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求。二是基层公开工作基础依然薄弱。主要体现在乡镇和部门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少,绝大部分是办公室人员兼职从事此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有待加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平台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完成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改版上线工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建设,确保网站功能齐全,各项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强化网上信息发布审查,进一步发挥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民生类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与公众信息需求的对接,提高公开信息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确保让群众满意。

(三)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通过线上与线下双管齐下对具体信息公开操作员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推广信息发布标准化操作。特别是要做好变更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确保人员调整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间断、不落后。

(四)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加大网上日常监测力度,继续实行定期通报制度,适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提前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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